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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政动态补助生态涵养区 每年涨10%!

2018-11-05 14:43 编辑:TF008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北京市《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将加大对生态涵养区的支持力度,在教育方面,在现行基础上,每年再安排生态涵养区每区1亿元的教育转移支付补助。

市财政局副局长韩杰介绍,近年来,市财政局综合考虑生态涵养区“财政收入相对薄弱、生态建设任务重”的现实情况和发展要求,不断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五年来,市级财政累计安排生态涵养区转移支付资金2658亿元,年度资金规模从2013年的454.9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660.8亿元,增长了45%。

生态涵养区因地理位置等限制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基本运转和公共事业发展保障能力相对薄弱。市财政局根据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平均水平对生态涵养区予以财力体制补助,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每年增长10%。

据了解,市财政年度安排生态涵养区用于满足基本运转需求的体制补助,在补助各区资金总规模中占比达七成,有效保障生态涵养区基本运转和提高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韩杰介绍,下一步将研究调整和完善现行各项补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对生态涵养区的补助标准,更大程度倾斜财力,提升生态涵养区公共服务领域保障水平。

在教育方面,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每年再安排生态涵养区每区1亿元的教育转移支付补助,同时,将义务教育生均日常定额部分补助比例由现在的25%提高到100%。在公共文化、基本公共卫生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将研究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同时,在现行市对区纵向转移支付的基础上,本市还将推动深化生态涵养区与其他区域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结对协作机制,建立跨区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在支持规模上,结合各生态涵养区发展的不同情况,设立了0.5亿元和1亿元两档最低支持标准;在协作方式上,通过直接安排财政资金、或支持引导绿色产业项目落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多种形式,带动生态涵养区协同发展。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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