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首度发声!“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姚策:保留上诉权利
12月7日,“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判决。今天下午,姚策对判决做出回应。
“关于判决的看法,从我内心看来,没有什么比治病更重要的,因为上个阶段,由于医疗费用的紧张,所以不得不提前出院,这也是希望法院尽快判决的一个原因。”姚策说,感谢所有法律工作人员的付出,包括代理律师周兆成律师以及开封市鼓楼区法院的各位审判长、各位法官以及各位庭长。
姚策说,在赔偿金额上,他个人认为是低于预期,但是他尊重国家的法律,也相信法律的公正和公益。“值得欣慰的是,在责任认定上,目前医院承担了“抱错”事情的全部责任,以及未打乙肝疫苗导致罹患疾病的60%的责任,在这个方面,我还是比较欣慰的,达到了我的预期效果。”
关于是否上诉?姚策说,他会保留继续上诉的权利,无论是金额还是责任,都希望争取到一个更大的诉求,他认为,无论多少钱,都换不回错失的人生,也换不回健康的身体。
姚策说,希望2020年将这件事情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2021年重新开始自己平静的生活,以及全家平静的生活。
延伸阅读:
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宣判,医院判赔数字披露,审判长回应判决理由
2020年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
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
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已给付100000元,尚需给付261312.94元)。
答记者问
2020年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策诉被告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两案分别判决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已给付100000元,尚需给付261312.94元)。该案审判长接受采访,回应公众关注的几个问题。
记者: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淮河医院和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这两个案件,请问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决?
审判长:父母对子女监护、抚养、教育、保护及子女被父母照顾、爱护,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权利,这一权利与身份关系密切相连,对每一个公民至关重要。郭希宽等三原告诉被告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对在其处出生的新生儿负有高度谨慎的管护义务,且淮河医院对于“错抱”发生在其医院不持异议,这一过错导致姚策与生父母28年骨肉分离,且28年后姚策与生父母相认,但自身已患有肝癌,姚策与杜新枝、郭希宽相逢后精神上遭受严重痛苦,因此,淮河医院对此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由于淮河医院诊疗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善,导致病历资料缺失,未按照原开封市卫生局有关规定为姚策及时接种乙肝疫苗,以及“错抱”事件的发生,应认定淮河医院存在重大过错。但是,肝癌的发生除了与防疫有关外,也与个体差异、生活经历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本院判决淮河医院对姚策目前因患肝癌而产生的合理损失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郭希宽等三原告起诉的精神抚慰金180万元,法院仅支持40万元,理由是什么?
审判长:郭希宽等三原告诉被告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根据法律规定,综合考量本案的实际情况、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经济生活水平等因素,本院判决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对于姚策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除上述因素外,再结合姚策的身体现状和年龄,淮河医院的这一“错抱”行为给姚策及其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故本院酌情认定淮河医院赔偿姚策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0元。
记者: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赔偿数额是如何确定的?
审判长: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其中姚策起诉的赔偿费用为916947.81元。姚策诉称幼时治疗乙肝费用305508元,但是其未提交相关票据,缺少证据,没有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认定。对于姚策诉求中符合法律规定且有证据证明的602188.23元,根据责任划分,淮河医院应承担60%的责任,故淮河医院应赔偿姚策各项费用361312.94元,淮河医院考虑到姚策身体及经济状况,前期已主动支付了100000元。
(原标题:“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姚策回应一审判决:保留上诉权利)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河南青年时报 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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