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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打上“民宿”标签,每晚价格低至几十元,还带来扰民现象

2019-08-20 13:51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每年七八月份都是住房租赁旺季,巨大的需求催生了各种租赁乱象。随着北京对群租房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往在街头巷尾招租的“二房东”们纷纷偃旗息鼓,转而将房屋打上“民宿”的标签,这些经过“美颜”的城市民宿,不断出现在各大网络出租平台上。

其实,民宿的概念最早来自国外。近年来,北京市鼓励乡村民宿发展,但并未鼓励在小区居民楼内开设民宿。这些城市民宿带来的扰民现象,常常被社区居民诟病。实际上,经营民宿,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性质,不仅由居住改为了商用,而且,作为特种行业,住宿服务业的经营需要申请政府许可,获得消防合格证等,而新生的城市民宿绕过了监管,潜藏着安全隐患。

记者暗访 群租房让民宿变了味

近日,有多个小区的居民向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及市信访办反映,在他们住的居民楼里有人开起了民宿。居民楼里的民宿是什么样子?什么人会住这类民宿?居民们为何如此反感?

近日,记者通过某点评平台预订了朝阳区富盈家园内的“红尘青年民宿”床位。“民宿紧邻地铁6号线褡裢坡站”。交通便利,被店家在自述中频频提及。由于民宿在点评平台上标注的地址只写了富盈家园1号楼3单元,并没有更加具体的楼层位置,记者联系到民宿的经营者后,对方告知:“民宿在15层,小区大门有门禁,你到了跟着别人进来也行,打电话我给你开门也行。”记者到达后,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已在电梯门口等候,随后将记者领入1505房间。进屋后,首先看到的就是客厅和阳台摆放的多个拉杆行李箱,还有晾晒着数量众多的衣物和床单被褥。男子手脚麻利,打开电脑核实订单后,随后将记者安排在了架子床的上铺。

这家“红尘青年民宿”,实际是一个两室一厅的民宅,除了客厅用于存放行李、晾晒被褥和房东起居显得较为宽敞外,另外两间卧室内共放置了5组上下铺式的架子床,每个床的床头都配有一个四插口的接线板,已经住上人的床铺,接线板上密密麻麻插满了电脑、手机等各类电子产品的充电器。走遍房屋内外,记者并未发现这家民宿的相关营业执照。加上日常居住在此的民宿经营者,这个面积只有73.58平方米的两室一厅里,最多的时候可住11人,属于典型的群租房。

记者入住时,屋内的空床位只剩两张。经营者说,在此落脚的大多是计划在周边求职或是刚来北京的人。记者注意到,与动辄上百元的宾馆相比,在这些隐匿在居民楼内的城市民宿,住上一晚只需60至80元不等,价位上的明显优势吸引着大量年轻人。

随着天色渐晚,房间里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一直到晚上10点多,仍有租客陆续返回屋内。一些人因为尚未用餐,不断通过APP点外卖。夜已深,周边的邻居大多已经休息,但此时,仍有租客按照网上的信息来到此处投宿。深夜11点,随着楼道内再次传来拉杆箱轱辘滚动的声音,一位租客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了民宿内。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这个租客并未出示其身份证件,而是由其母亲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进行了登记。面对这样的情况,经营者也没多问,查验订单后便将租住者领到了最后一张空床上。

据了解,这家民宿的经营者其实是一名“二房东”。“同样面积和朝向的房屋租金在6000元上下,但因为我要做民宿,所以房东当时要了7000多元的房租。”据这名“二房东”说,最近一段时间由于毕业、就业潮的来临,民宿的床位基本每晚都处于满员状态,由于租金便宜,一些租客一下就交了半个多月的房租。

打开多个手机APP记者发现,多个在线平台上都可以搜索到该家民宿的信息,“典雅男士六人间”的广告语不断出现。除了这家民宿,类似的民宿在周边还有不少,除了“典雅男士六人间”,“商务女士八人间”这样有针对性地寻找目标群体的广告非常多。

今天上午,平房地区办事处流管办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目前已要求房东进行拆除及整改。下一步,流管办方面也将针对其房屋属性、屋内实际居住人员数量等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摸排及核实,并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后续处理。

权威释疑 居民楼开民宿从未被“鼓励”

近日,东城区智德北巷1号楼的居民们向12345反映,楼里有人开起了民宿,存在扰民现象。目前,该问题已交由属地派出所办理,但记者注意到,在核实举报情况属实后,房主提出了反驳意见,即“《北京市旅游条例》鼓励居民用自家闲置房屋经营民宿”。事实果真如此吗?

记者看到,智德北巷1号楼从楼院到单元门都有门禁系统,属于完全封闭式小区。但来找民宿的人都能熟练使用密码锁,进进出出毫无阻碍。采访时,一位大叔走进小区,手里拎着一袋凉菜,他最终打开的房门,正是被居民们举报的一户。“我今天刚住进来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别问我!”不等记者询问,大叔便慌了神,进屋锁了门。

居民告诉记者,这处民宿已经存在了两个多月,每天都有大量外来人员借民宿进出小区。对于这间房屋的使用情况,记者了解到,居民最早于7月22日反映了这一问题,并交由属地派出所核实,属地派出所接诉即办,隔日便到现场查明情况,确认举报问题属实。民警联合社区管理人员对该处房屋进行检查,并电话联系房主,告知其立即停止经营日租房。房主也提出反驳意见,即“《北京市旅游条例》鼓励居民用自家闲置房屋经营民宿”。

何为“鼓励”?记者查询到,《北京市旅游条例》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七节第五十六条对民宿有明确定义:本条例所称民宿,是指城乡居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结合本地人文环境、自然景观、生态资源以及生产、生活方式,为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

由此可见,其性质仍为经营场所。在第五十七条中也明确规定,城乡居民开展民宿经营,应当办理工商登记,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民宿管理的规定。这一规定可与《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相互对照: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房主提到的“鼓励”一词,则出现在《北京市旅游条例》第七节第五十八条。其中提到,“鼓励乡村民宿发展,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其成员委托,以成员自有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从事民宿经营。”记者查询发现,原文中并未鼓励在小区居民楼内开设民宿。各城市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例如,在《厦门市思明区关于厦门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中,住宅小区(含商品房、安置房)已被明确列入不得开办民宿的行列。

采访中,居民说起反对居民楼内开民宿的原因,提到最多的就是扰民问题,其次是环境卫生和安全隐患问题。有住在一层的居民反映,自从楼上开了民宿,他家就成了民宿的“传达室”, 居民楼里的民宿根本不敢挂招牌,伪装得和普通人家一样。常有外人来敲门,询问民宿具体门牌号,严重干扰了生活。

亟须规范 城市民宿游走在法律边缘

对于城市民宿现象,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认为,从民宿概念上讲,此类现象并不能称之为民宿,这种情况并不是一家人去旅行租住在一个房子里,而是一群陌生人居住在一处,更像是青年旅舍的经营模式,其经营本质和酒店行业有深度交叉,属于类酒店业态。

该行业中,首先涉及的是经营许可问题,而从住宿角度讲,居民楼内的硬件设施不具备多人租住的使用基础,尤其是水电气设施难以保障,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在治理方面,从居民角度看,邻里共有权人可主张权益,要求恢复房屋使用性质。

政府相关部门在接受举报后,也可依据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是否涉嫌群租等办法进行治理。“按照要求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办理执照相关手续、征得小区业主们同意,至少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各相关部门联合治理排查,并非完全没有依据可寻。”

 

 

来源:北京晚报 《我们日夜在聆听》报道组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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