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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治理校闹 学校要有“不闹也赔、闹也不赔”的底气

2019-08-21 13:45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针对近年来包括“校闹”在内的学校安全问题,近日,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在昨天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指出,“近年来,因学校安全事故等引发的‘校闹’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实践中‘校闹’经常伴有围堵校门、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纠缠学校负责人、占据办公教学场所等非法过激行为,把‘闹’作为与学校博弈、获取更大利益的手段。”所以,意见明确了8类“校闹”行为,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要求一旦发生“校闹”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出警,依法制止,坚决打击。

新华社资料图  徐骏 作

校闹、医闹、拆迁闹,各种无理取闹现象频现媒体,不仅涉事单位心焦力疲,所在地方的党政部门也头疼不已。其中,因为校闹涉及到未成年孩子权益,尤为令人痛心。去年,江苏省一实验小学的学生因为不守课堂纪律受到批评,不仅孩子大闹办公室,家长更是赶到学校侮辱老师,并在学校拉出黑白横幅,又到教育局门口下跪“鸣冤”。成都某民办学校一女生深夜翻越宿舍楼时坠下骨折,家长不仅向学校索要治疗费用,还索要家长在院期间的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费,七八名家长住在学校不走,见老师就骂。安徽某中学一学生上体育课时突然躺地,体育老师迅速拨打120,并为其做心脏复苏,学生仍不幸离世,事后家长围堵学校大门,摆上花圈、拉上横幅。

孩子出事,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一加上闹字,性质就全变了。看看上面这些例子,家长们闹已经不是为了孩子,更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拿孩子当工具,满足额外的利益。“校闹”行为严重侵害学校、教师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并导致一些学校和老师不敢正常开展体育教学、课外活动,不敢正常批评教育学生,干扰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影响了良好教育生态的形成。学校里挂上黑白横幅、老师们被百般凌辱,这还是学校吗?

可一些学校和当地政府部门,面对这种阵势,明明有理也不敢讲,有法也不敢或不愿严格依法办事、果断处置,怕生出更大的乱子。为了息事宁人,不得已满足闹者的无理赔偿要求,寄希望于花钱买平安。可事实证明,如此行事,无异于姑息放纵,不仅买不来平安,反而会助长校闹们的嚣张气焰,留下更多后患。有些地方出现的专业“校闹机构”,就是明证。

校闹行为破坏法治底线,也不利于学生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的养成,影响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必须下大力气予以解决。解决之道就是将其纳入法制轨道,学校确有责任的,要依法、及时进行伤害赔偿,实现“不闹也赔”;责任明确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学校没有责任的,“闹也不赔”,反而还要追究闹事者的法律责任。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撒泼闹事的秀场。校园既然安全,也需要安静。有事说事,有理讲理,有法依法,让校闹再没机会、没胆量无理取闹。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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