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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频伤人,人大法工委:有望在民法典作出针对性规定

2019-08-22 13:48 编辑:TF018 来源:北京晚报

2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举行第一次记者会。人大法工委建立发言人机制,由法工委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和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担任发言人,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记者会,向公众介绍立法工作情况。

    高空抛物 有望在民法典作出针对性规定

发布会上,针对有媒体提出的近期各地频频发生高空抛物坠物给他人带来损害,法工委将如何从立法的角度对这种现象进行治理和防范的问题,臧铁伟作出回应。

“我国现行的法律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等方面对高空抛物坠物作了非常全面明确的规定。”臧铁伟说,首先,这类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刑法虽然没有专门规定高空抛物的罪名,但是对于以故意杀人、伤人为目的进行抛物的,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是故意伤害罪。对于高空抛物过失致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也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或者过失致人伤害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还可以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也要依据现在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考虑追究行政方面的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不能免除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目前正在审议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在二审时已将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点予以研究,草案三审稿将在现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基础上对这个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我们立法工作机构也将持续关注这个问题,继续深入研究和完善相关的立法。”臧铁伟说。

    近期,多地发生的高空抛物事件

6月5日,江苏省昆山市,一名4岁男童被一块200斤的钢化玻璃砸中身亡。

6月13日,深圳市一小区玻璃窗忽然坠落,一名正在街上行走的5岁男童被砸伤,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此后深圳又接连出现多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

6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一名女童被砸中,当即倒地失去意识。

6月22日,深圳一名女子经过地铁站出口时,被高空坠下的不明物体砸中,瞬间倒地,头部血流不止。

 

来源:北京晚报综合新华社、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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