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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炫耀酒驾肇事未被抓,宁波交警通报:驾驶员被拘留,涉事警员停职

2019-11-19 22:50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公众号

此前,有网友发帖“炫耀”酒驾未被交警处理,在网上引起争议。

11月19日下午,宁波交警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根据通报,目前宁波市公安局已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交警中队负责人王某、当事民警舒某某、辅警沈某某、辅警余某某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对酒后肇事逃逸的驾驶员潘某豪处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决定。

事件回顾

16日,一男子发微博疑似炫耀“酒驾后托关系免罚”。

针对网友@与孤独终归于好疑似发微博炫耀自己酒驾被抓,找关系后未被处罚,宁波海曙区交警部门展开全面调查,交警局纪委同步介入调查。

据澎湃新闻,11月18日上午@与孤独终归于好 已删除所有微博。

但网上多份截图显示,@与孤独终归于好 16日晚发帖称“有惊无险,从此不在(再)喝酒”,并附四张图片。

其中一张是微信对话截图,有“只要不拘留15天,不扣12分就行,以后喝酒不要开车了”,“还好是海曙,我老公刚好认识人……”等内容。

另外三张照片一张是海曙交警事故受理办案区门口的照片,一张是车内拍摄的手持一沓百元人民币的照片,一张是车内拍摄的手持驾驶证的照片。

驾驶证信息显示持证人潘某某,男,生于1996年,户籍地河南遂平县,2016年在宁波初次申领驾照。

17日下午,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海曙大队官方微博@海曙交警 回应:针对有网友微博中反映,其在海曙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涉酒且未被处理的情况,大队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全面调查,交警局纪委同步介入调查。交警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调查处理情况。

据《宁波晚报》18日报道称,微博发帖者已到海曙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发帖者确为当事人。

 

 

来源:北京晚报公众号 @宁波交警、澎湃新闻

流程编辑:tf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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