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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主私吞图书馆古书,炫耀“精致利己”,自称违约也是遵守契约

2019-11-29 11:28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日前,一则易烊千玺借书超期未还被中戏图书馆“催债”的小新闻引起了大家的兴趣,毕竟很多人的大学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多交了不少逾期罚金。没想到的是,这种热度还有人蹭,还蹭出了新高度。

这位微博名为“眸冷骨累的王马丁”的大V,在一篇目前已经删除的微博推文中表示,自己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资料图 摄影 武亦彬

在上海戏剧学院读书时,但凡发现学校图书馆里有他喜欢的古书,就统统借来不还,直接按图书馆规定赔偿。

因为他在校时,学校图书馆规定如果不能还书,要按照图书标价三倍赔偿,三倍仍不足10元的依然按10元赔偿,而他看中的书大都是原价几角几分的,所以“我就这样按十元一本的价格把上戏图书馆里的《全唐诗》《李白全集》《樊川全集》N套50年代古文书全赔回了自己的书房”,并表示自己到现在也不愧疚。

在我们通常的概念中,“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是个贬义词,不知道这位大V的三观到底有多错位,怎么会如此坦然地承认自己的“精致“,而且还把这么一段上不得台面的往事搬到公众面前?

他的行为也引发很多网友反感

有网友说:

图书馆现在还可以要求他

归还非法占有的图书

↓↓↓

不对,这位“精致的”大V的三观可不止错位那么简单,大概还是“粉碎性骨折”——

在被网友怒斥“钻了制度的空子还洋洋得意后”,他居然还要担当大众的“契约精神启蒙”,称“违约也是契约的一部分”,认为自己当年已经赔过三倍的价钱了,一切都是合理的。

这样独到的见解也是令人大开眼界,原来违约也算是遵守契约,那么违法犯罪是不是也是遵守法律精神的一种?

令人遗憾的是,他的这番歪理在微博上居然获得5万点赞,可见一个精致利己的观点哪怕再歪也有很多人愿意接受。

的确,当你无法归还图书时,图书馆只能要求你加价赔偿。但他也许忘了,图书馆是公共资源,赔偿的前提是损坏或丢失,加价赔偿不过是下下策。他把学校图书馆当成旧书摊,利用这些制度漏洞,让自己通过最便捷性价比最高的方式,收集到自己想要的书。因为他的收藏爱好,这些年代久远的书籍别人可能就看不到了。

也许,从制度上看,谁拿钻漏洞“薅羊毛”的他也没有办法,但制度和法律都是底线,身为社会的一份子,还多一份道德的束缚,总游走在底线边缘,秀自己的道德瑕疵,绝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再退一步说,当年十几二十岁的大学生做下这样的事,还可以说不成熟,做事冲动,当他四十岁的时候还拿这件事在有三万粉丝的微博里炫耀,就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形容了,大概只能说“太精致了!”

如此精致,您怎么看?

 

 

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记者:牛春梅,综合网友评论

流程编辑:tf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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