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热点 > 网摘

江苏一学校有学生确诊新冠肺炎,全班50多人被隔离?假的!

2020-05-01 21:25 编辑:TF010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据江苏淮安政府网站消息,近日网传“淮安一学校有学生确诊新冠肺炎”、“全班都被隔离”等消息不实。

通报称,近日,江苏淮安市部分微信朋友圈流传这样的信息:

某学校一个楚州学生无病史,无症状被查出来,一个班50多个同学全被隔离去了,大家注意。

淮安市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向有关部门核实,相关内容不属实。经调查,违法嫌疑人秦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因违法事实轻微,依法被公安机关教育训诫。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务必依法用网、文明上网,增强辨别能力,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延伸阅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发声亦应有“度”

网络给了每一个人很大的空间和自由度,但它并不是没有任何约束的公共场所,绝不能触碰法律的禁区。

那么,网上任性发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可能带来哪些后果?

首先,通常会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则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起侵犯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宣判,是对法律的维护,也是一种深刻的警示,它给那些在网上口无遮拦的人敲响了警钟,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承办检察官说。

 

 

来源:综合 淮安网络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 新华网

编辑:tf10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