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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北京市见义勇为宣传月启动,新修订条例拟增加见义勇为免责条款

2020-06-05 14:01 编辑:TF020 来源:北京晚报

第二届北京市见义勇为宣传月今天正式启动。记者上午从北京市委社工委、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本市已评选表彰“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466人,其中47人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已有1人获得积分落户加20分的奖励,并成功获得落户资格。本市正在酝酿在新修订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中,将增加见义勇为免责条款和追责条款。

是不是做好事就算见义勇为?如何评价、认定见义勇为行为?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张青之介绍,去年底,市民政局在全市开展了摸底调查,10万人参与,其中一项反馈意见就是对见义勇为的了解不够,建议加大宣传。为此,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开展“三微四公益”宣传,通过微访谈、微知识、微案例方式,在街乡镇、社区(村)电子屏等进行短片歌曲、电子海报、招贴图画、主题标语全覆盖。

见义勇为人员可享受医疗、就业、教育等多项优待。“已经有1位来自江苏盐城的见义勇为市民获得20分的加分,并成功获得落户资格。” 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处长柴珠峰表示,在教育优待方面,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公办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柴珠峰还透露,本市正在酝酿在新修订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中,拟增加见义勇为免责条款,见义勇为者或不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增加追责条款,对虚假申报和认定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追责,既保护见义勇为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让“见利勇为”的投机分子得逞。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记者: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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