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窃取中国汉语水平考试电子数据并出售,法院判了!
胡某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条件,伙同他人从公司考试服务器中获取中国汉语水平考试的电子数据,将考试试题对外出售,获利48500元。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胡某、崔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胡某曾在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他发现公司与孔子学院(北京)远程教育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合作,由奥鹏西安公司负责安装考试系统及对考试服务器进行升级和日常维护等工作。发现“商机”之后,胡某便和同伙崔某商议,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司考试服务器中存储的考题信息,对外出售牟利。自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利用职务便利,胡某多次通过U盘拷贝、网络传输等方法从公司考试服务器中获取考试系统等考题信息,再对外出售。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崔某二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获取数据进行牟利,情节特别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均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鉴于二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罪行,当庭认罪,并退缴违法所得,法院对他们从轻处罚,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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