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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像住宾馆、7次违规减刑,黑老大背后有多“黑”?

2020-07-06 09:55 编辑:TF017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央视新闻7月5日消息,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这两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交出一份不错的成绩单,办理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大案要案,不少为害一方的涉黑涉恶团伙和“保护伞”被绳之以法。2019年底,山西对一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宣判。从中人们可以了解到黑恶势力是如何一步步做大的。

2019年12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任爱军等2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公开开庭进行宣判。

任爱军绰号小四毛,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是太原乃至山西有名的黑恶势力。

任爱军曾两次入狱:1994年,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2年,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因为减刑,任爱军提前出狱。出狱后,任爱军深知打打杀杀已经行不通,他选择了更隐蔽的方式,开起了公司。

山西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杨峰说:“公司没有实际的经营,在公司的员工基本上都是他的狱友或者两劳释放人员,他以公司做外壳来纠集处理社会上的一些事情。”

任爱军出狱后3个月,太原普国汽配城和珍锦隆石材城两家单位因为20亩地的土地经营权发生纠纷,其中一方找到了任爱军,想借他的势力解决纠纷。

在任爱军手下的威胁下,石材城负责人被迫同意调解。借着这个事件,任爱军重振恶名,一些商人主动找上门讨好,想利用任爱军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其间,一名商人曾给任爱军介绍投资一个矿产项目,结果投资失败,任爱军觉得自己被对方骗了。

山西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秦岗说:“任爱军有一个司机。任爱军就说,‘那你敢不敢把他的腿打断?’当天晚上回到公司以后,他的司机就找了一个借口,拿上来一个汽车的修理工具,朝这个被害人腿上连击数下,导致被害人骨折。”

2015年,任爱军占用晋祠机动车清洗中心院内的一幢别墅,其间欠缴电费10多万,清洗中心的负责人王某多次向任爱军催要后给别墅断了电。像王某这样敢公然对抗的不多见,在楼道里对王某进行撕扯后,张某等人又把王某拖拽到办公室进行了殴打,即便如此,任爱军依然不罢手,又叫手下围堵王某。

几年间,任爱军多次指使手下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同时也给当地百姓造成极大的恐慌。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太原警方将任爱军及其团伙列为重点侦破对象。出狱后的任爱军干起坏事来更加隐蔽,尽量不给警方留下把柄,这给办案增加了难度。

由于此案性质恶劣,由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经各方调查取证,警方最终坐实任爱军组织领导黑社会的证据。2018年2月,警方对任爱军等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为防止该黑社会组织死灰复燃,专案组这次对其进行了打财断血。任爱军曾在1994年和2002年两次被判刑,其中2002年被判处无期徒刑,而任爱军却能在仅服刑10年2个月后出狱继续作恶。他为什么会如此神通广大呢?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坊间针对他提前出狱的一些议论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

山西省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后发现,任爱军背后的关系网十分复杂,涉及到公检法、监狱部门的多名公职人员,人数之多出乎意料。而有些黑恶势力之所以越打越黑、长时间存在是因为他们有着很深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为了把黑恶势力连根拔起,这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黑的同时对其背后的“保护伞”也一同打击。

由于案件年代久远,很多证据已经损毁缺失,加上侦查对象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专案组决定以任爱军在狱中的历次立功和减刑作为突破口进行调查。

任爱军服刑期间,申请减刑的方式有两种:监狱改造获取积分和重大立功。2002年入狱到2013年出狱,任爱军有4次常规减刑和两个重大立功的记录,已经把减刑用到极致。

任爱军当年虽然入狱,但他在狱外的势力并没有停止活动,在狱外为他拼命奔走的,主要是他的律师郝某和前妻张某。

经多方关照,任爱军在监狱里的积分多到用不完,但他在监狱里的表现却十分恶劣。在汾阳监狱服刑期间,任爱军充当牢头狱霸,酒后无故殴打同监狱服刑人员王某。因为监狱处理不公,王某自焚,全身烧伤90%。事件发生后,任爱军不仅没有受到惩罚,还借此调换到晋中监狱,并提交了减刑申请,最终刑期由无期减为18年。按照当时的规定,涉黑涉恶的重刑犯要不断更换监狱关押,这也被任爱军作为减刑的节点充分利用,逢换必减。

常规减刑不到周期,任爱军就申请重大立功。2011年,任爱军检举了一起狱外命案。

山西省纪委监委“5·17”专案组成员张建文说:“这个命案在2004年、2007年,同监狱的犯人早就检举过这个事情,到了小四毛举报的时候,就把这个材料转给公安去了。”

别人已经举报过的事又成了任爱军重大立功减刑的理由,由此监狱报请为他减刑2年6个月,任爱军却并不满意。

当时的临汾中院审监庭副庭长邢锐,为了达到任爱军顶格减刑的目的,他为任爱军操作花钱买减刑,让任爱军交30万财产刑罚金,把减刑上调到了3年。

打的招呼越来越多,为任爱军服务的公职人员圈子也越来越大,有些领导甚至到监狱里探望任爱军。任爱军到了曲沃监狱时,他在牢内的状况让专案组成员感到惊讶。

山西省纪委监委“5·17”专案组成员薛建业说:“他在监狱里开单间、设小灶、用冰箱、用电脑,他的人随时来看他,并且还专门有储存东西的仓库。他去了那儿相当于住宾馆,别人都是他的服务员。”

当时曲沃监狱的看守大队大队长裴军亮,为任爱军创造了特殊的监狱环境,在任爱军出狱后,裴军亮还多次上门探望。

按理说,减刑的程序复杂,涉及到的部门从监狱到检察院再到法院,哪一个环节查到问题都不可能减刑成功。然而在运作的过程中,任爱军的势力渗透到了各个环节,最终促成7次违法违规减刑的发生。

破网打伞,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腐败问题,一查到底,是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的原则。

2019年,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了一大批像任爱军案这样的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对一些重大案件,全国扫黑办组建了重大案件督办组特派督导,督办了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黑龙江哈尔滨呼兰区四大家族案等重大案件。

2019年,全国扫黑除恶保持着强大声势,全年共打掉涉黑组织1686个,同比增长32%,打掉涉恶犯罪集团4618个,涉恶犯罪团伙13757个,缴获枪支1683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786亿余元,同比增长394%。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7855件,同比增长172%,处理4757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354人,移送司法机关4938人。

中央政法委综治督导局一级巡视员李延华说:“全国扫黑办开通了12337举报平台,让老百姓通过手机,就可以把身边涉黑涉恶的腐败案件直接向全国扫黑办进行举报。全国扫黑办还制定出台了8项法律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过程中,给他们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在司法量刑上面达到一个统一的效果。在2020年我们要紧盯法律案件把它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2019年,全国刑事立案下降4.1%,八类严重暴力案件下降10.3%,涉枪案件下降34.6%……这样的一些数据,印证着扫黑除恶的阶段性成果,表明着社会治安环境的明显改善,更见证着平安中国的坚实步伐。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盯住重点行业和领域,清除存量,遏制增量,坚持“打伞”“破网”“断血”齐头并进,打建并举,扫黑除恶才能不断向纵深推进,才能除恶务尽。

延伸阅读:

扫黑除恶,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

2018年治标、2019年治本、2020年治根,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同阶段攻坚目标清晰明确。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如春雷破空,彰显决心之坚,更是推进“中国之治”的重要抓手。跨入202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根”关键之年,驻足回首,总结得失扬斗志;举目展望,鼓舞士气再出发。

闯关夺隘纵深推进不间断

“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

回望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闯关夺隘、纵深攻坚阶段,为民除害的“大扫除”不歇气、不间断、不止步。

2019年过半之时,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实现全覆盖,三轮督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2100余个、涉恶集团7200余个。

2019年10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在陕西西安召开后,一系列新招、硬招、实招陆续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步伐更加坚实: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2019年10月再杀“回马枪”,一些社会强烈关注的大要案水落石出,一些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落网归案,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2019年11月4日,全国扫黑办扫黑除恶“百日追逃”开启,仅一月有余,全国已有3350余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到案,到案率为71.1%。

2019年12月初,全国扫黑办聘请首批特派督导专员,冲着问题“督”,针对症结“导”,分别对中央扫黑除恶第一轮督导过的河北、山西、重庆等10个省(市)开展特派督导,力求打深打透。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这是宣判现场。

2019年岁尾,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相继宣判,孙小果、杜少平二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两起案件背后的“保护伞”也被深挖细查,受到应有法律制裁。

2019年,一批黑恶分子、村霸恶痞及背后“保护伞”被惩处。中央各督导组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持续推进“打伞破网”,狠抓“打财断血”,给施恶者以严惩,给受害者以慰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运动式治理,只有遵循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程序要求,才能体现执法的严肃性、展现法律的权威性,最大程度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效能和社会效益。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上指出的,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指导、线索摸排核查、依法办案、宣传引导等机制,有效破解扫黑除恶难题。

2019年,政法机关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政策不断出台。其中,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多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完善了涉黑涉恶案件证据、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为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政策指导。

以法治思维践行庄严承诺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这是张军检察长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作出的庄严承诺。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是底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应如此。对于张军检察长这份沉甸甸的承诺,检察机关迅速行动起来。

2019年3月28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的通知》,实现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认定标准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把握,审查意见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把关。

2019年7月,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选编(第三辑)》,重申“依法规范办案,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的原则。

借鉴与吸收典型性案例中好的做法,是实现刑事法律统一性、稳定性和适应性平衡的有效方式之一。检察机关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定不移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之以恒勤清扫,将案件质量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坚守的底线。

“将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和法律规范之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样的办案箴言多次出现在记者与办案检察官的对谈中,令人眼前一亮,也散发着质朴的气息。

截至2019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涉黑涉恶犯罪4.4万余件13.2万余人,起诉2.5万余件15.9万余人,监督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立案1300余件2900余人,撤案110余件150余人,纠正漏捕8890余人,纠正遗漏同案犯7900余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1万余人。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检察机关始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扫黑除恶“打准、打狠、打深、打透”,推动专项斗争依法深入健康发展。

长效常治不留死角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2019年以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30余起大要案均已有了实质性进展。中央督导“利剑”威力不断释放,引领和指导全国政法机关持续发力。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升级开通后,实现了群众扫码举报,收到不少群众指向性更强、质量更高的举报线索,及时回应群众期待,让群众感受到督导组“始终在身边”。

疥癣之疾,易成膏肓之患。扫黑除恶,基层是关键。基层治理是精工细活,需要多主体参与、多角度治理。2019年,基层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等作用,研究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如何厉兵秣马,出政策、定方案、强行动,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为深化改革奠定良好社会环境再发力,在参与社会治理进程中不断发挥精准监督、精准引导作用,成为新阶段新的思考点。

各级检察机关深谙只有严守边界才能赢得公众信任之理,在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参与感、拓宽线索收集渠道等方面,源源不断地贡献着检察智慧。

重庆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办案质量专项检查整治,对已结、在办涉黑涉恶案件从实体、程序以及落实司法责任等方面开展检查。同时,健全侦查监督工作通报制度,确保通报见人见事、问题指向精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开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热线电话,值守人员负责热线电话接听工作,及时解答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等相关问题,做好电话记录。

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与邮政部门协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邮路”工作,由邮政部门组建一支以衡水市投递员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将该院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和意见反馈函,以夹报投递和函寄的方式,发送给群众,鼓励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江苏检察机关建立涉恶案件的明示、分析制度,公安机关认为属于涉恶案件应当移送审查起诉的,应当在移送材料中的其中一份《起诉意见书》上加盖“涉恶案件”印章,同时应当在《起诉意见书》中对案件具有“涉恶”性质进行具体分析。

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出席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暨领导小组会议并讲话。

“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持续推进深挖整治,着力推动长效常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2019年12月30日,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暨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为扫黑除恶长效之治指明了方向。

风暴荡尽尘埃,细雨润物无声。如何不断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实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创安”,而不是“雨过地皮湿”,检察机关从未停歇思考、从未放缓脚步。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央视新闻、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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