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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吃外卖就生病,一个月接连病16次!最终真相暴露

2020-07-10 16:50 编辑:TF024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吃外卖就生病?这种事儿接连发生在一个人身上,这事儿有点蹊跷!

新华社资料图

8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这样的案例。山东一男子因为自导自演的这场故意骗保大戏,终获刑。

2019年5月,某外卖平台工作人员在梳理数据时发现,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有多个账号申请理赔,而且这批账号集中通过三部手机下单 ,存在以虚假病历材料骗取食品安全赔付金的嫌疑,于是报警。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于2019年6月14日立案侦查。经多方调查取证,一桩通过外卖骗取保险赔付金的案件就此浮出水面。

2019年3月,吴某某在某外卖平台点餐时出现腹泻的情况,通过该平台“放心吃”的食品安全保险服务,他获得了200多元的医药赔偿金。拿到这笔钱后,吴某某便萌生了利用食品安全保险服务进行诈骗的想法。同年4月,吴某某通过网络添加了贩卖医院病历和缴费单据的网友,在与该网友的交谈中,吴某某得知了如何通过虚假病例材料骗取保险服务的具体操作流程。 获得“秘籍”的他从此开启了以点外卖来骗保“生财”的道路。

吴某某先是购买了网友伪造的虚假病历和收费票据,之后,他又陆续非法购买了多人身份信息图片,为骗保做足了准备。在2019年4月至5月期间,吴某某通过申请不同账号、点外卖、故意编造保险事故申请理赔、上传虚假病历和收费票据等方式,先后在济南、临沂、济宁、聊城等多地作案,成功实施保险诈骗16次, 骗取保险赔付金共计41578.4元。2019年6月26日,公安机关将吴某某抓获。

2020年4月29日,案件移交至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阅卷、提审后发现,吴某某获取的赔付金是由外卖平台直接打到其账户的,而非保险公司。其构成保险诈骗罪的证据不足。

为明确定罪的关键证据,承办检察官与被害单位取得联系,就保险服务的性质、承保人、理赔程序等进行核实,补充完善了相关证据。 与此同时,检察官还积极开展引导侦查工作,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列明详细补查提纲,为侦查机关准确全面收集和固定指控犯罪所需证据提出意见,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2020年6月12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就该案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犯保险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考虑到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具有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退赔保险理赔款等情节,最终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逐渐融入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食品行业经营者或食品网络销售平台联合保险公司推出诸如“放心吃”等食品安全责任险服务,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值得称赞,但绝不能成为被恶意利用的手段。作为消费者,更不能枉顾事实昧心取财,甚而触犯法律。

“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恶意骗保必将面临最严厉的刑事处罚。”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赵培林如是说。

延伸阅读:

北京重拳打击骗保行为,举报人最高奖10万元

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基金安全,5月28日北京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各界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根据查实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每起案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按查实金额给予奖励

《细则》明确,以查实金额为基础,按照造成损失的主体分为单位和个人,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每起案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其中,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参保单位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举报,查实金额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按照查实金额2%给予奖励;查实金额50万元以上的,按照查实金额4%给予奖励。

对参保个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举报,按照查实金额10%给予奖励。其中,查实金额1万元以上的,在举报奖励金额基础上再增加500元。

举报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避免基金损失的,可视情形给予500元奖励。

多名举报人对同一事实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以第一举报人为奖励对象。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人奖励额度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欺诈骗保行为界定

《细则》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诱导、骗取参保人员就医;无正当理由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卡;人证不符、挂床住院、捏造诊断、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串换药品、诊疗项目、耗材、物品等;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其他骗保行为。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无正当理由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卡;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伪造、涂改处方,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为非定点零售药店等机构提供票据或刷卡记账服务;转卖已报销的药品;定点零售药店的其他骗保行为。

涉及参保单位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虚构、隐瞒事实,逃避医疗保障缴费义务或冒领、骗取医疗保障待遇; 参保单位的其他骗保行为。

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伪造、变造、涂改医疗文书或票据;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重复开药、超量开药,串换药品、诊疗项目;用本人社保卡为他人开取药品或诊疗项目;将本人社保卡给他人使用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倒买倒卖已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等;虚假就医、挂床住院;参保人员的其他骗保行为。

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其他骗保行为。

《细则》明确,举报人举报内容涉及以上这几类行为的,经查实后,同时符合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保基金损失、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或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的可获得奖励。

举报受理查办时限

《细则》明确,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在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做出是否符合受理范围的决定。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事项,应自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说明原因。

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特别重大案件,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奖励发放领取程序

《细则》明确,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办结后,医保部门对符合条件并愿意得到举报奖励的举报人发放奖励金,并书面通知举报人。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确认手续,提供能够辨别其身份的有效证明、银行账号信息等,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现身边有欺诈骗保行为,市民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采取登陆网站、信函等渠道进行举报。

2018年11月29日后接到的举报事项,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统计和核实,对于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将予以奖励。

医保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欺诈骗保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市医保局将履行法定职责,扛起监管大旗,在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的同时,今年将持续打击欺诈骗保,巩固高压态势,全面加大欺诈骗保行为的震慑力度,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协议管理,建立积分考核制度,推动智能监控和监管方式创新。三是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和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曝光力度,强化舆论引导。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杭州交通918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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