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路上捡了个纸箱被索赔32万!法院判了,网友看法不一
江苏宜兴一位大妈捡走路上一只纸箱,纸箱主人骑车追回时遇车祸身亡,大妈被追责索赔32万余元
双方数度闹上法庭……
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发生在2017年9月
史大妈骑电瓶车经过路口时
捡了一个纸箱
史大妈称
自己骑电瓶车经过路口时,发现马路中间有个纸箱影响交通,就捡拾起来准备交到派出所。
谁知失主马某为了要回纸箱
在追赶史大妈的途中
遭遇车祸,不幸死亡
而史大妈当时并不知道发生了悲剧
她表示是被起诉后才知道
失主马某出了车祸
失主女儿认为史大妈占便宜
对于失主马某的交通意外
失主女儿马女士认为
正是史大妈占小便宜偷拿了纸箱
才导致父亲出车祸死亡
但大妈还始终不肯认错
马女士说
父亲马某的车当时坏了停在路边,将箱子放在边上以示警示,随后父亲回到驾驶室去打电话,看到箱子被史大妈拿走后赶忙去追,并且一直大喊“是我的”,大妈还是拿着纸箱一直往前走……由于父亲急于追赶,没来得及带安全头盔,没有顾及交通安全,导致意外发生。
双方各执一词,闹上了法庭
法院一审判决!
2018年1月
法院一审驳回马女士的诉求
判决史大妈捡纸箱
和失主车祸没有因果关系
无需赔偿
根据宜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史大妈的捡拾行为和马某的车祸身亡法律上不构成因果关系,马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未能谨慎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但在2018年5月
失主女儿马女士不服一审判决结果
上诉至无锡市中院
二审又改判了
二审改判史大妈的捡拾行为
与失主死亡存在因果
史大妈需赔偿32万余元
法院认为
马某将农药箱放置于路面,并不是史大妈未经核实就带走该货物的正当理由。
对此,史大妈称自己又急又气
条件不好根本无力赔偿
工资、房产全被冻结
于是又上诉至江苏省高院
日前,江苏省高院
维持二审判决结果
马女士表示
能不能赔偿跟应不应该赔偿完全是两码事,对方到现在都不承认错了,至今都没有说一声对不起。
究竟是大妈做了好事无需赔偿?
还是贪小便宜应该负担一定的责任?
网友们众说纷纭
大部分网友说
史大妈“捡”纸箱和马某出车祸死亡之间
确实存在一定关系,理应赔偿
不过,也有网友觉得
对史大妈的判赔有点重
你怎么看?
延伸阅读:
深圳公交司机低头捡东西碾死行人,官方通报来了
2020年7月28日6时32分许,叶某驾驶的粤B07797D号牌公交车(M183路),沿布沙路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大芬立交桥路段时与一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当场死亡。
现场民警对驾驶人叶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0mg/100ml。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深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请集中注意力,安全规范行车。
(原标题:大妈路上捡了个纸箱,竟要赔偿32万!网友这样说…)
来源:综合自东方网、澎湃新闻、楚天都市报、网友评论、深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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