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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男子在咖啡厅嗑自带瓜子 被收服务费30元

2014-12-11 16:43 编辑:TF001 来源:网络

自己买的、自己嗑的,咖啡店提供了什么服务呢?竟然要收30元“服务费”?杨先生很纳闷,觉得遇到了霸王条款。今年年初,最高法院表示“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新消法开始实施后,“开瓶费”一度成为消费维权的热词。然而,不久前,成都市民杨先生在一咖啡店消费时就被收取了“瓜子版”开瓶费。不过,专家和律师均表示,该店涉嫌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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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图:百度图片

和朋友在咖啡厅喝茶,因为咖啡厅没有销售瓜子,市民杨先生便外出购买一袋瓜子进店继续食用。正嗑着瓜子,他们却被告知外带食品要收服务费。结账时,杨先生多付了30元的服务费。自己买的、自己嗑的,咖啡店提供了什么服务呢?竟然要收30元“服务费”?杨先生很纳闷,觉得遇到了霸王条款。

消费者

瓜子嗑到一半 才知要交服务费

11月22日,成都天气极好。下午1点过,家住大源的市民杨先生约了3个朋友,走进位于高新区天府一街的米兰咖啡水街店。聊了一阵,杨先生和朋友感觉有点无聊。便和服务员要了一副扑克牌,开始玩牌。在这期间,一位朋友想吃瓜子。由于杨先生做东,于是他喊来服务员,“你们这有没有瓜子?”服务员说,没有,只有开心果等其他零食。于是,在一位朋友的提议下,出去买了一包十多元一袋的瓜子。4个人撕开包装,开始嗑起了瓜子。

嗑着、嗑着,服务员走上前提醒杨先生,说他们店不允许外带食品和饮料,否则要收30元服务费。

“你们店没得啊?而且你们给我提供啥子瓜子的服务了?”杨先生越想越气,便不再理睬服务员,继续和朋友嗑瓜子。

下午6点过,杨先生一行离开结账时,发现账单里多了一栏30元的服务费。杨先生问这是什么费用?服务员答,这是针对外带瓜子收取的服务费。杨先生要求服务员在服务费一栏标注了“瓜子”两个字,便离开了咖啡店。

咖啡店

顾客吃了瓜子 喝茶水会增多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走进这家咖啡店,但并没有在店堂、食品饮品清单上看到“外带食品收取服务费”的提示。

之后,成都商报记者询问该店服务员,是否可以点一杯咖啡,吃自带的食物?服务员这才告诉记者,这里不允许外带食品、饮料,如果一定要食用非店内食品、饮料,那就要收取30元的服务费。30元服务费的收费依据是什么呢?服务员说,“这是我们店的规定”。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将市民杨先生在该店的消费经历告诉了店内主管郭先生。他承认,确实收取了杨先生的30元服务费。但是,他强调,他们的服务人员一般都会提前提醒消费者的。不知道那天是否太忙了,等到杨先生都已经开始吃瓜子,服务员才提醒他。

咖啡店为杨先生提供了什么瓜子服务呢?对于杨先生的疑问,郭先生解释,咖啡店开着空调,又提供场地、人工服务,这些都是需要成本的。另外,杨先生和朋友吃外带瓜子,咖啡店提供了渣盘,而且还要打扫瓜子皮,这些都是服务费的主要内容。郭先生甚至表示,杨先生吃了瓜子,喝茶水会增多。这样,服务员加水的次数也会增多,这也会导致工作量的增加。

市工商局:商家应该履行告知义务

咖啡店应在店堂、菜单等显著位置告知消费者一些收费条款

针对杨先生的遭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尽管咖啡店中途告知了杨先生,但也不能以知情权来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这基本类似于餐馆强制收取开瓶费。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也认为,这种服务费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涉嫌霸王条款。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家应该履行告知义务,在店堂、菜单等显著位置告知消费者一些收费条款。另外,建议杨先生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诉,由工商部门进行调解。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这和强制收取开瓶费相似

一听到杨先生的遭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就直言,“这和强制收取开瓶费相似”。

刘俊海认为,从情理上讲,消费者去咖啡店喝茶、喝咖啡,其中的费用就包含了咖啡店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另外,消费者在休闲过程中嗑瓜子也是人之常情,咖啡店理应提供这种服务。

另外,即便服务员提前告知了消费者,也不能最终强制收取服务费。消费者自己购买了瓜子,自己食用,咖啡店没有提供专门的服务。因此,消费者有权不接受这种服务费。如果咖啡店强制收取,就属于强制交易。

刘俊海提醒,商家应该把消费者当成“上帝”来对待,这样才符合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因此,他认为,消费者应该捍卫自己的公平交易权。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没有法律依据 属霸王条款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也表示,无论是从情理,还是法律的角度来说,这30元服务费都不该收。他表示,消费者在咖啡店,即便不外带食品,服务人员也需要打扫卫生。因此,咖啡店说30元费用是清理瓜子皮的费用,显然是不合情理的。如果照这个逻辑,那商家可以找出很多的服务费项目出来,是不是消费者用一下商家的厕所都要交服务费?

另外,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咖啡店的这种服务费没有法律依据。以开瓶费来举例,如果商家和消费者提前协商一直,商家提供开酒、倒酒服务,消费者愿意接受这种服务,商家就可以收取一定费用。但是,消费者不愿意接受,商家也不能强制收取,消费者可不选择这里。

而在杨先生的故事中,咖啡店并未提前告知,最终还收取了这一费用。这种情况就和强制收开瓶费类似,属于霸王条款。

相关播报

开瓶费曾是“行规” 新消法后变身服务费

去饭店吃饭,被收包间费、开瓶费,消费者觉得不合理,但是饭店却说这是“行规”。然而,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开始实施,按照有关司法解释,这些收费都属于“霸王条款”。

火锅店退还开瓶费

今年2月16日,成都市民何小姐在位于新华大道的“码头故事”火锅店消费过程中,被收取了30元开瓶费和50元包间费,将该火锅店告上法庭。3月19日锦江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要求“码头故事”火锅店退还何小姐30元开瓶费、50元包间费并承担25元诉讼费。对此结果,火锅店法人代表张伟表示对判决不服,将坚决上诉。据了解,这是新消法3月15日实施后,国内首例宣判的开瓶费案。

莫名被收“服务费”

12月4日晚,南宁的潘先生请朋友在民歌湖的“蔷薇·花间茶事”餐馆吃饭,对结账时突然冒出来的一项“服务费”感到很奇怪,经服务员解释,原来这200元就是席间潘先生所开自带红酒的开瓶费。只是换了个名目而已。据一名黄姓主管介绍,该店自带酒水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红酒100元/瓶,白酒50元/瓶。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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