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社会

工伤争议九成涉中小企业个体户 因工伤伤害导致死较严重

2016-08-19 16:22 编辑:TF005 来源:网络

2016年8月19日讯,早晨7点,陈某在单位所属的项目工地里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单位称,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陈某之死与工作无关不属工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该公司将人保局告上法庭。今天,二中院作出终审宣判,职工之死认定为工伤,驳回企业的上诉。

u=206553770,208026398&fm=21&gp=0

记者上午从北京二中院了解到,涉及到工伤认定的案件中,以建筑、物业、餐饮、保安行业居多。出现相关诉讼的九成以上为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大型企业占比不足一成。二中院调研后发现,劳动者因工伤伤害导致死伤的情况较为严重。其中,死亡的占58.11%;受伤等人身损害的占41.89%。

据统计,近年来,因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而引发的74件案件当中,72件是由用人单位提起诉讼的。法官发现,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已作出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往往只是为了拖延履行赔偿责任而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部门的败诉率也非常低。

二中院发现,由劳动者提出的诉讼中,主要是针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或者是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这些劳动者主要以外地进京务工人员及农民工最为主。他们在受到工伤伤害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主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经常不懂得在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导致劳动保障部门对其超过期限所提申请无法受理,由此引发行政诉讼;有些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不予认定结论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也不能对是否真是工伤展开实体审查。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安然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