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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少年审判庭成立30周年 未成年人犯罪率明显下降

2017-09-20 10:53 编辑:TF005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9月20日讯,22年前,侯桂珍法官从石景山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调任成为石景山法院首任少年审判庭庭长。现在,侯桂珍已退休数年,杨洁则成为石景山法院第三任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今年是石景山法院少年审判庭成立30周年。回顾这30年的历史,法官们将“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贯彻始终。宽容但不纵容,这是法官们对待罪错未成年人的态度。通过不懈努力,今年,石景山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案率仅为1.3%,为近七年最低。

少年审判庭

不再只审刑事案

1987年,石景山法院少年审判庭正式成立。但在侯桂珍调任少年审判庭前,少年仅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案件数量有限。由于侯桂珍有丰富的民事经验,于是领导决定让少年庭一并承办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

“可能领导觉得我的性格比较贤妻良母吧,大家不都说未审的法官是‘法官妈妈’么。”谈到自己这次工作调动,侯桂珍笑道。

事实上,少年庭的法官确实以女性法官为主,在对未成年嫌疑人进行教育方面,以及对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上,女性法官有着一定的优势。

侯桂珍回忆,在1996年,石景山法院少年庭只有3名法官,收案数量也并不多,全年共审结民刑事案件149件。因为案件数量压力不大,侯桂珍便要求法官们在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将每个案子都做成精品案件。

上世纪九十年代,石景山区的经济以国有工厂为主,而在遭遇国企改制浪潮后,一些家庭夫妻双方都面临着下岗危机,婚姻状况也岌岌可危。而夹在父母矛盾中间的孩子们,更是不知所措。

涉及孩子抚养问题的离婚案件,都会被分配到少年庭审理。和现在不同,二十年前,离婚还是个稀罕事,每每遇到离婚案件,侯桂珍也会尽量促成双方的和好。

当时,离婚案件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事情,侯桂珍需要到双方的单位了解情况,甚至还会找到结婚时的婚姻介绍人谈话,尽力挽回每一段婚姻。

由于交通不发达,少年庭的法官们就骑着自行车,走遍了石景山区的每条街道。区内每个机关、单位、家属区的位置,侯桂珍都了如指掌,“有些法警找不到地方,传票送不出去,都来问我们”。

每段遇到危机的婚姻,都需要法院、单位多方介入。只有在双方差别过大,实在无法调解的时候,法院才会判令夫妻离婚。而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侯桂珍更是慎之又慎,“离婚本来就是一种伤害,不能在抚养问题上再次伤害孩子。”

但一些家庭确实面临着夫妻共同下岗的现实,侯桂珍便会与双方的供职单位沟通,尽量让一方保留工作,以解决家庭的现实问题,也让孩子的生活有一定保障。在各方落实后,再由法院出具判决,这样判决能得到更好地执行。

罪错的孩子 背后是问题家庭

侯桂珍发现,离异家庭的孩子,特别是遇到离婚时双方家长都不愿抚养孩子的情况,再加上社会中不良因素的吸引,就很容易走向犯罪的道路。

“离婚时候拼命争,再婚了又拼命甩。”侯桂珍说,她遇到过这样的未成年犯,父母分别再婚,都不想再抚养他,他只好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在家里他感受不到温暖,但社会上的哥们却对他很照顾,管吃管喝,给他经济支持。他觉得哥们之间才有信任和接纳,于是当哥们去实施犯罪时,他便也不会拒绝。

做了十几年的未审工作,杨洁也总结道,每一个罪错的孩子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对于成年嫌疑人,法官可以依照法定标准直接定罪量刑,但未成年人却总是“让人揪心”。

1996年,石景山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6件,其中,69%的案件是外地来京未成年人犯案,盗窃和抢劫案件突出,且多为团伙犯罪。而本地未成年案件中,职高、技校的在校生犯罪居首位,盗窃案件数量最多,其中大多是因校外人员勾结而实施犯罪。

“孩子是一面镜子,这些案件本身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让我们有动力去做些事情。”侯桂珍说,每次想到审判庭建立之初就贯彻的原则席上的这些孩子未来要面临的现实问题,她便无法只局限于完成审判的本职工作。被判缓刑的孩子能否恢复学籍,刑满释放的孩子能否顺利就业,这些问题都促使侯桂珍奔波在各个机关单位,寻求解决的办法。

杨洁对此深有感触。很多家长在孩子犯错后,仅仅一味指责孩子的行为,但杨洁认为,孩子的行为是来自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父母的行为存在缺失,却一味指责孩子不接受管教,这是错误的观念。

“很多盗窃案件,都是起源于第一次父母没有制止。”杨洁说,如果孩子在第一次伸手拿家里的钱物时,父母没有放纵,告诉他“这不可以”,孩子的记忆会很深刻。等到孩子走向犯罪,家长才哭泣着说自己没教好,为时已晚。

杨洁在开庭时,都会要求家长来旁听案件的审理。“教育孩子很重要,但引导家长同样重要,父母多拿出一分的精力,孩子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为了帮助家长学习教育理念,曾在各个街道开展“家长教育正反谈”,请优秀家长介绍教育方法,也帮助其他家长分析存在的失误。现在,石景山法院开展的青春护航和社会观护机制,也都将家长纳入了关注范围。

“前介入、后延伸,孩子是社会综合征,需要各方一起配合。”侯桂珍说。

教育感化挽救

帮教原则贯穿始终

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是从少年审判庭建立之初就贯彻的原则,侯桂珍也已担任石景山部分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二十余年。杨洁说,这么多年来,少年案件审判的思路是一以贯之的。对于该打击的犯罪,法院仍然要打击,而在惩罚之外,对未成年人要多一些挽救。

“如果图省事的话,很多案子判实刑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我们必须考虑到孩子的未来。”侯桂珍希望让失足的孩子获得更好的环境,尽量判处缓刑,但如果孩子的家庭不愿意接纳,得不到有效的监护,缓刑便无法执行。这些问题,只能通过与孩子的家长沟通解决。

除了家庭因素,孩子们的求学问题也十分棘手。高磊(化名)因为同学矛盾而大打出手,将同学打致轻伤,不仅面临刑罚处罚,还可能被开除学籍。为了帮助濒临失学的高磊,侯桂珍与学校多次沟通。

侯桂珍理解,学校也有自己的难处,毕竟即使是没有上升到刑事案件的打架斗殴事件,学校都有可能根据制度将学生开除,更何况是已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但毕竟高磊表现一贯不错,只是因为一次冲动而犯罪,主观恶性并不深。

“长歪了的小树苗,扶正需要时间。”侯桂珍说,少年犯罪的偶发性很强,加上法制观念淡薄,很容易因为所谓哥们义气而实施犯罪,事后很多孩子都后悔莫及。其实拉上一把,就能影响到这个孩子的一生,甚至能影响到他身边更多的人。

最终,学校答应给高磊一次机会,保留了他的学籍。高磊也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最终考上了大专。

从法庭教育

到法官驻校工作室

二十年前,侯桂珍等法官的工作更多地集中在案件和被告人本身,在未成年人被起诉至法院后,法官才会接手案件。虽然当年也在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但最主要的教育方式还是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

2014年,在发现本区未成年人再犯罪趋势上升、后续帮教措施乏力的情况下,石景山法院建立了青春护航基地,并推行了社会观护措施。近三年,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下降。今年截至9月1日,石景山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比例仅占全区刑事案件的1.3%。

通过法院与学校开展合作,各学校对罪错少年的态度也在慢慢转变。现在,如果出现在校学生犯罪的情况,法官都会酌情对其判处缓刑,并通过学校的领导、老师对孩子实施监管和帮教。上周,首钢工学院刚刚接受了两名因聚众斗殴而的在校生,保留其学籍,允许他们继续在校学习。

“万变不离其宗,但方式提升了,系统化了。”对现在的新方法,侯桂珍十分认可。

近年来,不论是对未成年人复归社会的政策、理念,还是社会环境,都在不断变化。杨洁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还是应该以预防为主,这也正是法院将未审工作对接入每个校园的初衷。

杨洁说,目前石景山法院正在论证将法制教育与传统文化相衔接,让孩子们从最基本的规矩抓起,再逐渐上升到法律层次。“如果只给孩子们讲法律,不打好其他基础,迟早有一天这个建筑会塌,还是要现在就把基础打实。”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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