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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再生之路 “不挑食”的处置线一年吞掉70万吨建筑垃圾

2018-04-11 11:50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4月11日讯,你有没有想过,小区路面的透水砖、街角处“口袋公园”的土块、乃至数1公里外生态公园里的雕塑,都可以源自被拆除的老旧砖瓦?

随着北京疏解整治行动的深入,百姓的生活环境好了,建筑垃圾却伴随而来。如何避免“垃圾围城”?在昌平区沙河镇,一次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的新尝试正悄然发生。先行者探了路,亟待法规、标准和优惠政策的出台,形成资源化利用的习惯。

拆除违建

建筑垃圾无处堆放

上午10点,眼看着一块块巴掌大小的混凝土块经过层层破碎筛分后变成直径不到5毫米的灰色颗粒被“吐”了出来,昌平区沙河镇副镇长宋岩大大舒了口气,搁在心头已久的大石终于慢慢落了下来。“这下子,因疏解腾退而产生的建筑垃圾,可算找到处理之法了。”

位于昌平区中南部的沙河镇,因温榆河上游支流南沙河、北沙河在此交汇而得名。2017年,在昌平区的疏解腾退工作中,沙河镇任务不轻,全年累计拆除违建200万平方米,由此产生的建筑垃圾便有70万平方米。

“以咱们脚下这块地方为例。”宋岩介绍,这里最初是个渔场,后来经过违规改造变成了建筑面积约8.7万平米的违法建设,人员密集,随意向周边河道倾倒垃圾和废弃物,环境十分恶劣。去年7月,沙河镇组织公安、城管、工商、食药、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将这片占地175亩的违建全部拆除。

“我们粗略测算了一下,到2020年,沙河镇因疏解腾退产生的建筑垃圾预计将达到230万吨左右。”宋岩了解过,如果这230万吨建筑垃圾全部采用传统的填埋方式进行处置,得占用埋深10米、相当于22个足球场的230亩土地不说,在垃圾清运和堆放过程中还会产生遗撒和粉尘,造成环境污染。

究竟该怎么处理?“去年9月,我们听说朝阳孙河有一条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的生产线,就跑去考察取经,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决定在沙河镇引入这套由北京建工资源公司研发设计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以为城市’留白增绿’提供空间。”

棚改现场

2个月“吃”掉2.5万吨建筑垃圾

过去的违建,摇身一变,成了消纳建筑垃圾的高科技设施。这也是昌平区首个棚改现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

记者在项目现场看到,一辆辆满载建筑垃圾的绿色运输车穿梭忙碌,从垃圾存储区将大小不一的各种建筑垃圾投入全封闭式的综合处置线,经过破碎、筛分以及多级分选后,“吐”出来的就是最小不到5毫米的再生骨料。

资源化处置项目项目经理王效彭给记者“揭秘”,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线中使用了自主研发的振动风力分选机,能够利用风力和物理振动进行高效分筛,成分再复杂的建筑垃圾也能吞下去。换句话说,这套设施“不挑食”,传统建筑垃圾处置工艺下难以对付的塑料木制品、保温材料等杂质,在这里都能进行有效分离,使得再生骨料的杂质含量严格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而且,这套设施采用全封闭模式,配合现场降尘雾炮、喷淋等设施,可以在处置建筑垃圾的过程中有效避免新的环境问题产生。

“项目试运行至今2个月,已经’吃掉’各种建筑垃圾2.5万吨,整条生产线的年处置能力在70万吨。”

垃圾再生

分离骨料用于再造公园

分离出来的再生骨料,又能拿来做什么?王效彭介绍,根据骨料直径大小的不同,可用于生产管廊回填、场地回填中使用的再生回填材料,可供二级载重公路底基层使用的再生道路材料,铺路的再生透水砖,以及供海绵城市建设使用的透水铺装。经过计算,资源化率可达到95%以上。

“以再生透水砖为例,不仅保留了再生骨料吸水性和保水性要优于天然骨料的优点,每平方厘米也可以承受400公斤的压力,完全可以达到国标。”王效彭说到。

“按照规划,东南的几个村最近两年将是疏解腾退、拆迁拆违及棚户区改造的’主战场’,拆改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便都可以就近消纳了。”宋岩也告诉记者,沙河镇计划在原地的这片区域打造一个占地面积325亩再生自然主题公园,资源化处理后转化出来的所有再生产品,都将应用于公园建设中,比如公园里的雕塑、步道、树池等,都将使用再生材料,成为一个再生资源的“自然博物馆”。

“就是有一个问题,普通人一听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心里就有疑虑,总怕强度和安全性不够。我们现在对于这种创新,还缺乏鼓励政策和行业标准,也缺乏宣传引导。”宋岩告诉记者。

处置垃圾

亟待政策支持

随着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以及新区建设也正如火如荼。按照垃圾平均产出量折算,每新建1万平方米建筑,将产出建筑垃圾400到600吨;每拆除1万平米旧楼,将产出建筑垃圾5000到7000吨。有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每年的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35亿吨,但综合利用率不足5%,除少量用于工程回填外,其余均采用简单的填埋处理。而按照国际测算法,每万吨建筑垃圾占用填埋场土地1亩,若35亿吨全部采用填埋之法,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建筑垃圾处理已经成为摆在各个大型城市面前的一道新课题。

实际上,就在3月份的全国两会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也都提出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胡成中就提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提出要鼓励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但是除了个别试点省市外,大部分地区对此重视不够,缺乏配套的法规、产品标准和产业政策。先前进入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行业的企业,目前也都是利润微薄,找不到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扶持。而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建筑废弃物再生品的质量标准,建筑单位不敢大胆使用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的产品,一些用户也存在恐惧和排斥心理,不敢大规模采购。

以沙河项目为例,记者了解到,经过严格的审计和考核,每吨建筑垃圾的处理获取了50元/吨的补贴,这之中沙河镇所有拆除项目必须送到这里的强制性措施能给处理线提供20元/吨的补贴,另外30元则来自于财政专项补贴。但即便这样,这一补贴力度仅仅维持了项目的运转,盈利微乎其微。

胡成中代表建议,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再生建材质量规范、认定标准和认证体系,从标准角度消除使用者的顾虑,使得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有的放矢地提升质量,下游企业放心采购。同时,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健全建筑垃圾收集清运消纳管理体系,规定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运往城市指定的消纳场处置,谁产生谁付费,做到责任明确,同时严格执法,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予以严厉的制裁。“对于参与其中的企业,也要加大信贷、税收支持力度,并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的重要意义,营造政府、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北京新政

明确资源再生责任主体

令人欣喜的是,北京已经注意到建筑垃圾变废为宝的问题。日前,市住建委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拆除类项目应当在拆除现场实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需要转运或现场无法实施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将建筑废弃物运至有资质的消纳场或固定式资源化处置工厂进行处置。各区可因地制宜建设1至2个临时性(或半固定式)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待任务完成后拆除,规划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应依法加快办理相关手续。拆除的建筑废弃物在拆除现场存放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另外,各区政府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全市各区应明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并统筹市区“疏解整治促提升”等各类资金支持拆除违法建设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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