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7日讯,上海虹口法院近日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听上去十分奇葩的劳动纠纷案件。不过法官告诉记者,这类劳动争议还不是个案,随着新型用工形态的涌现、无纸化办公模式的出现,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各种纠纷,呈现出日益复杂的特征。
金先生2016年进入公司,由于他不顾公司规定使用私人手机,还穿着短裤上班,多次受到处罚。最终,公司方面解除了金先生的劳动合同。
原告金先生认为:工作期间穿短裤不足以认定为《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期间未收到被告的处罚通知。
而在公司看来,入职前公司就曾告知过金先生相关规定,且全体员工都在文件上签字确认过。“原告工作期间身穿短裤次数达到三次,符合公司劳动纪律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为此,金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报酬以及各项赔偿金,共计2万5千余元。法庭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而在类似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法官发现,随着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日渐复杂,不少争议纠纷难以厘清。
而在这些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中,最让法官头疼的则是新兴行业里的案件,如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的纠纷,由于司机报酬是由奖励、油贴和空驶补贴等几方面复杂组合起来的,再加上用工关系并不牢固,给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工作带来了挑战。
针对这类现象,法院在与劳动仲裁部门合作的同时,也考虑和高校寻求合作,探索新的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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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被开除删资料1.4万多笔 公司损失惨重起诉该女子
台检方正式起诉一名廖姓女子,该女子曾任生物公司的研发部总经理,之前遭到公司开除,离职当天趁交接人员不注意删光了1.4万多笔研发资料,做案过程短短15分钟,遭到删除的文件皆为公司挹注大量资金的研究心血,导致公司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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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廖女担任总经理期间涉嫌将商业机密交给竞争对手,公司于是开除廖女,廖在离职当天办交接时,谎称要删除私人照片开启计算机,再趁人不注意时删光了研发资料,共计1万4800多笔,让公司损失惨重气得报案。
廖女到案坦承删除公司资料,但她表示总经理要她删掉个人及不重要的内容,当时删的都是不重要的资料。总经理供称根本没同意廖女删掉资料,以致研发成果不翼而飞,新竹地检署依刑法无故删除他人电脑记录罪嫌,起诉廖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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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接30秒电话被开除 持续大概30秒辞退已是事实
黄大姐是杭州某科技公司的老员工。不过,去年底她被公司辞退了,说起理由,她一脸的委屈:不就接了个电话呀!
这通电话是老公打来的,持续了大概30秒。尽管黄大姐觉得不服,但辞退已是事实,公司还赔付了她3万3千块钱。
上班接了老公的30秒电话
遭开除处理
去年11月25日,黄大姐在上班期间接了个大概30秒钟的电话,被总经理看到了,就让她直接走人。黄大姐说,这个电话,就是自己的老公打来的,“那天老公从外面出差回家,手机总是没接,我就很担心。”
黄大姐老公回杭州后就给她回了个电话。
黄大姐的老公说:电话也就是大概30秒的时间,虽然说是在上班期间,违反了公司制度是不对,处罚是应该的,但是开除这个处罚太严重了。你不能一棒子把人打死了。
公司:已事先通知不用手机
她的态度没沟通余地
这家公司的小周是总经理助理,也是翻译,她说公司辞退黄大姐确实和黄大姐这通电话有关。
公司的总部在意大利,主要生产智能家居,公司对产品的要求特别高,但是最近质量总是不过关。小周说,最近总是不停地被意大利那边投诉,比如说很简单的问题:我这边是要放四个螺丝的,可能最后发现只有三颗,这肯定是员工工作过程中疏忽造成的。
小周介绍,总经理去车间多次查看后,查到了原因:一些员工在上班时经常用手机。于是公司特地出了通知:特殊情况外,上班期间不允许用手机,否则就开除。员工都签字认可了,同意在上班期间把手机放到指定的箱子里,关键是黄大姐在发现后并不认错,没了沟通余地。
小周说,黄大姐是老员工,很多新员工在看着她的表现,如果她这次用了手机,她又说我没错,然后还继续在这里做的话,新员工会怎么想呢?这对公司来说是很严重的问题。
公司辞退黄大姐这事已经成了事实,也去找了劳动局,结果是该公司支付了黄大姐3万3千元的赔偿金。但是黄大姐还在纠结12月份的工资,公司表示:如果黄大姐对12月份的工资有意见,建议走法律程序。
网友评论:
其实就是倒霉,因为公司这个政策刚刚出来,你的确违反了,结果你还不认错,那不处理怎么办,这文件就没什么用,公司为了维护这个文件宁可赔钱去维护这个文件的有效性,要不这么一闹,你不认错也没受到处罚,那其他工人肯定也有样学样的。
这样也不对!如果真有事电话不接行吗,你们做的到吗?不如这样,对家人说有事发信息,吃饭休息去看一下就行了
这个公司还不错,比大部分公司人性多了。电话可以回家打,既然公司已经有制度不许上班时间打电话就要执行。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想想大姐其实也情有可原啊,我觉得认可错,下次注意,也就没事了。
宁可赔钱也要辞退你,并且你的工资还不高,说明是你个人的问题很严重。
散漫惯了,不适应外企严格管理,总认为制度是吓唬人的,什么事都可以例外,典型国企上班习惯性思维害了她。
公司没错啊!规章制度就是行为准则,就是一个圈,圈内自由活动,出圈就该得到惩罚!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中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