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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妈掐死高三女儿:因家庭矛盾下杀手 警方辗转四市抓获嫌疑人

2018-06-01 10:06 编辑:admin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2018年6月1日讯,据网友曝料,5月29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东王集乡梁王村四组明杨商店楼上,店主王某现年19岁(虚岁)、正读高三的女儿尸体被发现,而这已经是她死亡的第三天,杀害她的凶手则是朝夕相处的后妈。

5月31日晚间,灌云县公安局通报称,警方经连续奋战48小时、辗转两省四市,成功抓获了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杨某玲(女,42岁,泗洪县人),破获东王集镇“5.29”故意杀人案。

警方通报全文如下:

灌云警方速破一起故意杀人案

5月31日,灌云警方经连续奋战48小时、辗转两省四市成功抓获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杨某玲(女,42岁,泗洪县人),破获东王集镇“5.29”故意杀人案。

5月29日10时许,灌云公安局东王集派出所接报一起命案。案发后,连云港市、灌云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经缜密侦查,最终在浙江省桐乡市将嫌疑人杨某玲抓获。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玲交代,26日晚其因家庭矛盾与死者王某莲(女,18岁,系灌云某中学学生)发生激烈争吵,打斗中将其掐死,后连夜潜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灌云县公安局

2018年5月31日

(原标题:后妈掐死高三女儿 警方通报:42岁嫌疑人被抓获 激烈争吵后将对方掐死)

相关链接:狠心继母网购刷鞋粉毒杀3岁娃

由于情感纠纷、家庭矛盾等原因,继母王某产生了让3岁继子林林(化名)生病的想法,她先后两次通过淘宝网购买含铅的刷鞋粉,并将含刷鞋粉的水给林林喝下。她还将含有刷鞋粉的溶液放入食物或者饮料中,给林林饮用,最终导致林林因重度铅中毒死亡。4月3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继母杀继子案进行了宣判,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王某一审被判处死刑。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林清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男子陈某与顾某离婚,两人的婚生子林林与父亲陈某共同生活。2013年5月,陈某与女子王某登记结婚。王某因顾某曾对其辱骂、羞辱等原因,心生怨恨,并迁怒于继子林林,决意通过使林林生病的方式达到报复顾某的目的。

2014年7月至10月,王某两次通过淘宝网购得含铅的刷鞋粉100克,在明知会对人身健康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将含有刷鞋粉的溶液投入食物或者饮料中给林林饮用,致林林出现呕吐等症状。

林林在多家医院治疗期间,王某明知上述症状系铅中毒引起,却向医院及家人故意隐瞒实情,导致医院未诊断出病因,无法对林林对症治疗,最终致林林于2014年11月27日死亡。

经法医鉴定,林林系重度铅中毒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27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王某明知含铅的刷鞋粉会对人身健康造成损伤,而向林林饮食中多次投入含铅的刷鞋粉,致林林食用后中毒。王某在林林第一次铅中毒送医院治疗期间隐瞒真相,特别是在林林第二次铅中毒病情危重、生命垂危时,仍刻意隐瞒真相、拒不说明真实病因,对林林的生命安全漠视、放任,具有杀人故意,且实施了以投放有毒物质为手段的杀人行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对于王某及辩护人所提没有杀人故意,应以故意伤害罪定性的辩解、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应予支持。王某仅因对他人不满,为发泄私愤,迁怒年仅3岁的无辜幼儿,蓄意多次采取隐蔽的投放有毒物质的手法杀害林林,道德沦丧,动机卑劣,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王某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王某及辩护人所提从轻处罚的请求、建议,法院不予采纳。

4月3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万家热线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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