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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搬迁影响北京副中心工程进度 法院强制腾退3000平方米厂房

2018-08-15 13:53 编辑:admin 来源:北京晚报

今天上午,通州法院启动为期130天的“雷霆2号”执行攻坚行动,向阻碍副中心建设的“骨头案”宣战。在启动仪式结束后,通州法院对一起涉及副中心建设用地,面积达3000多平米的厂房进行了强制腾退。

建设中的北京行政副中心,配图与本文无关。新华社资料图

聚焦

涉副中心建设及民生案件

记者在启动仪式现场了解到,去年通州法院开展了“夏日雷霆”行动,此次“雷霆2号”攻坚行动自8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为期130天。

攻坚行动聚焦多个领域,具体包括,涉副中心建设案件、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久执不结的涉民生案件,以“拔钉除障”为目标解决一批严重制约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骨头案”、以“打击拒执罪”为引领惩治一批气焰嚣张、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打破执行团队、工作时间的限制,开展大规模、全时段执行;同时深入村庄、单位、社区、地铁站宣传失信名单,与辖区内私立学校、高档宾馆等其他高消费场所联动,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开展特色拍品司法网拍,提高查扣财产变现率等一系列活动。

启动仪式结束后,记者跟随执行法官、法警前往通州区六合村,法院对一起涉副中心建设用地,面积达3000多平米的厂房进行强制腾退。

案件

判决给补助费 公司仍没搬

2000年9月10日,北京市通州区六合村经济合作社(甲方)与北京大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甲方将一块面积3335平米的土地,租给乙方,租期30年,租金30万元。

后该公司支付了全部租金,并在涉案土地上建设了厂房、生产车间、办公区、宿舍等建筑物。

2011年4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州区2011年度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涉案土地纳入拆迁范围,该村的经济合作社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协议等。

诉讼中,经过评估,认定涉案土地上的房屋、装修设备及附属物价值共计275多万元。经济合作社表示,若解除合同,除同意给付被告275多万元外,再额外给付被告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254万多元。

之后,通州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被告将房屋、装修设备及附属物一并腾退给原告;原告将剩余租金17万元返还给被告;原告给付被告各项损失共计529万多元。

被告公司不服上诉,北京三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据通州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王林介绍,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多次抗拒执行,案外人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申诉等程序拖延执行,拒不腾退。“因为涉案地块就位于副中心行政办公核心区,因被执行人未能及时腾退,已影响到工程的施工进程。”

现场

工人不愿搬走 法官耐心说法

进入厂房,记者看到在院子一侧的平房内有三四家租户,经过执行法官解释,他们开始收拾东西。然而,在厂房内,法官有新发现。

沿着曲折黑暗的通道,法官在厂房的最内部,发现了一间屋子,里面竟住了七八个工人。

“没人和我们说要搬走,我们在这住了一个多月了。”记者在执行现场看到,“临时”宿舍内一片杂乱,墙皮因为潮湿布满霉点,电线私搭乱接,安全隐患严重。工人告诉记者,他们在附近的工地上班,平时住在这里,但这几位工人不愿搬走,“我们要给老板打电话。”

执行法官态度坚决,“这是法院强制执行,你们必须无条件配合,你们须尽快将行李打包搬出厂房,到了空地上再和老板联系。”

“贵重物品不要落下,你们有没有大件的行李,我们这边有搬家公司,会协助你们搬东西。”执行法官耐心地向工人做着解释。

上午9点半左右,工人们开始收拾行李,但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未发现被执行人的相关负责人在场。据王林法官介绍,人员腾退后,他们将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清点登记,搬到之前联系好的安置场所进行安置, 整个执行过程均由区人大代表全程监督见证。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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