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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破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抓获60余人 破获刑事案件200余起

2018-08-16 11:54 编辑:TF003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14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州警方摧毁一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

涉案银行卡及印章

据了解,近期福州警方组织500多名警力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摧毁以魏某某为首的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先后在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查获大量书证、电脑及移动设备、银行卡、公私印章、房产证、土地证、人民币和港币现金。经查,该组织放贷金额上亿元,受害群众达数百人,系福建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

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伙同犯罪嫌疑人魏某斌、林某龙、朱某文、席某明等人先后注册设立福建嘉沁房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沁公司)等十余家公司,陆续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网罗麾下,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坐大成势,形成了以上述五名犯罪嫌疑人为首,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等数十人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公司活动为幌子在福州实施高利放贷活动,在放贷过程中任意实施设套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以暴力威胁、殴打等手段强索以诈骗手段设立的债务,并通过提供虚假证据从而达到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该组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福州市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据警方通报,本案被害人之一林某于2017年6月到嘉沁公司子公司东升公司借款,被蒙蔽单方面签订借款合同、收条、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并办理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房产抵押登记等,东升公司骗取了房产的买卖、收款等处置权。

林某出具22万元借条,在收到东升公司转账22万元后,被收取1.85万元“砍头息”“看点费”等费用,实际借得20.15万元。同年7月因林某需要继续借款,东升公司王某某、黄某某答应帮忙办理银行抵押贷款骗取了林某位于台江区上海新苑的房产证,并以办理银行贷款需要走银行流水为由,骗取林某提供建行卡、农商卡配合制造林某收款的银行流水,先后向林某建行卡、农商卡转账200余万元再转走,造成林某借款200余万元的假象,瞒着林某将抵押的房产过户转移占为己有。期间,因林某妻子反对林某以房产抵押借款,王某某、黄某某伪造了上述房产的房产证继续蒙骗林某。

之后,王某某、黄某某等人以同样的方式诱骗林某以其闽侯博仕后龙港城的房产抵押借款。在林某没有实际借款的情况下,于2017年9月将房产过户到东升林某某名下。林某实际借得20.15万元,两套市值400余万元的房产被骗走。

警方人士解读说,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等五个步骤,达到非法侵占公民财产的目的。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嘉沁公司及其子公司(均无放贷资质)以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以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看点费”“手续费”“砍头息”“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借款合同、虚高借款合同以及房产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产处置委托书、诉讼特别授权委托书等显然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同时要求被害人办理上述委托的公证手续和办理高额债权房产抵押登记。

制造虚假银行流水

放贷人员诱骗被害人制造银行流水,向被害人账户转账后,让被害人将“砍头息”及各种名目的费用等转账到另一指定的账户,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体现的全部款项的假象,使被害人借款的事实成立;部分犯罪嫌疑人将虚高后的借款金额转入被害人银行账户后,要求被害人取现金返回,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但被害人实际金额少于借款合同金额。

肆意认定违约

在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制作银行走账流水后,通过“被害人还背负其它高利贷”等方式和无理借口故意造成或单方面宣称被害人“违约”,或利用之前蒙蔽被害人签订的空白借条、合同及办理的委托、抵押等材料以过户被害人房产实施威胁,肆意额外索要高额手续费。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明知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多次通过嘉沁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借新还旧、借本还息予以“平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房产的目的。

软硬兼施“索债”

嘉沁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行实施或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手段或软暴力手段侵害被害人合法权益,滋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施压“索债”;或篡写之前蒙蔽被害人签订的空白借条、合同及办理的委托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甚至使用被害人签订的委托书和房产买卖合同直接过户占有或卖掉被害人房产。

日前,魏某某等5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侵犯公民信息、高利转贷、虚假诉讼等罪名被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福州市公安局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近年来取得阶段性战果的基础上,切实打好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迅速形成对黑恶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团伙7个、“套路贷”团伙20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52人、刑拘2561人、批捕143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09起,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资产893万余元。

近年来,披着“民间借贷”外衣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猖獗,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警方经侦查发现,“套路贷”案件中的被害人以中青年居多,多数被害人名下有房有车,且消费缺乏理性,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大多因银行贷款信用低,难以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转而通过街边广告和互联网媒介上发布的无抵押放贷信息,或经他人介绍被诱骗借款。警方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理性消费、理性借款,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如遇符合上述“套路贷”作案特征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记者 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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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套路贷”!夫妻借款40万一年多滚成500多万

“你再不还钱,我们就向法院起诉,拍卖你住的房子了。”

王金辉 制图

直到今天,想起一个多月前的那个电话,宁波的老张依然感觉心惊胆战——

7月5日,暑假开始的日子,身为教师的老张(化名)惊悉,自家的房产证竟然握在了别人手中。

再三追问下,这位教了一辈子书的中学教师彻底崩溃了,原来他的家庭早已陷入一场莫名的高额债务——去年初,妻子阿丽(化名)向生意场的熟人借了40万元,而为了还上这笔钱,阿丽不仅把房产证偷偷给了对方做担保,还前后借了10笔钱,还了380多万元。可如今仍有欠款384万元,并且在以每月24.6万元的利息疯狂增长着。

从40万滚到几百万,夫妻俩到现在也搞不明白,这到底是高利贷,还是传说中的“套路贷”?

打进钱江晚报热线96068的老张筋疲力尽。他说,希望他们的遭遇能给所有人提个醒。

飞来的百万巨债

老张一家人的生活原本幸福平静。他在初中教科学,妻子阿丽(化名)经营着一家搬家公司。有个儿子是医生,夫妻俩正琢磨着给儿子买套婚房,也期待着退休后的悠闲生活。

可是,暑假开始的那一天,老张发现家里的房产证不见了。

“去年初,我从银行借出了100多万元信用贷款,给老婆做生意用。因为7月13日贷款就要到期,放假这天我就问她要钱还款,可她支支吾吾拿不出来。”老张说,实在没办法,他便想把家里一套拆迁房卖掉还款,这才发现房产证不见了。

一颗已埋藏了一年多的炸弹,就这样引爆了。

“老婆这才告诉我,她向别人借了钱,房产证押在对方手里。”老张有点懵。

直到第二天下午,两个看起来像黑社会的人握着老张的房产证和两张欠条来到家里。“一进门,他们就要求我给借条签字做担保人,一共88万元,否则,他们就不还房产证,还要把我们房子拍卖掉。”老张因为急着要回房产证被迫签了字,当天匆匆把房子卖了,还了银行贷款。

这88万元欠款是怎么来的?细问阿丽之后,老张才知道,家里的债务远不止88万元,而是几百万。

“哪怕倾家荡产也还不清。不如自杀算了!”

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阿丽也扛不住了。7月14日,她留下了一封遗书,试图跳楼。“悔不当初,是自己亲手葬送了幸福的晚年生活,当借第一笔高利贷时,我已经踏入了坟墓……面对巨额债务,家里已无力偿还,唯有一死才能解脱。”

所幸,当天老张报警后,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及时找到了在高楼上的阿丽。

40万借款一年翻了十多倍

这一切的源头,始于2017年初,阿丽向隔壁店铺老板娘的儿子王某借了40万元。

“2016年我开始做红酒批发,需要短期资金周转。”阿丽说,当时约好是三分利,两个月后还款。可两个月后,阿丽资金没到位,王某却说这笔钱非还不可。

“他介绍我向另一个姓林的人借钱,借47万元,月息15%,当时我就说利息太高了,但他说是看在我认识小王的份上才借的,否则月息要20%到30%。”由于急需钱还款,想着红酒生意也赚钱,阿丽又同意了,“他转账40万元给我,又给了7万现金,可这现金他当场又收了回去,作为当月利息。”

阿丽没想到,自己已经落入高利贷的圈套。

一个月后,林某打电话催阿丽还利息,“我当时没现钱,说要缓两天,结果他说逾期要付违约金,每天罚息按利息总额的10%付。我说这太离谱了,之前也没讲过,他说这是规矩。”阿丽只好还了对方利息和两天违约金,“我要转账,他不同意非得要拿现金。”

到了6月,隔壁店铺老板娘傅某热心地问阿丽,“借的钱能还上吗?如果有困难,我这里有闲钱可以先借你,不用那么急还。”眼看还不上林某的利息,还要交高昂的违约金,阿丽又同意了借款,向傅某借了45万元,一部分还利息,一部分还林某。

就这样,贷了又贷,还了又还,到今年初,阿丽在这几个人的利诱和威逼下,以“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向4个人借了7笔高利贷,欠下了高达184万元的债务。阿丽每天都在借钱和还钱中过日子,可她发现自己根本还不完贷款,甚至连前面一些借贷的利息都还不上。

“只要我没按时付息,他们就不断打电话催讨,甚至直接到我办公室来讨债,还威胁我如果不给利息,就上我家闹。”阿丽每天绞尽脑汁地想着怎么赚钱可以填补窟窿,对着家人还要强装无事,接近崩溃。

今年1月11日,王某给阿丽介绍了一家利息低的投资公司。

“说最多只能借60万元,用房产证作抵押,月息5%。”为了还掉高利贷,阿丽签订了借款合同,期限三个月。不过,合同上写明三分利,实际五分利。同时,她当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相当于把自己住的按揭房子也“抵押”出去。而后,在同样的操作模式下,阿丽先后两次在这家投资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借款五分利50万元,三分利45万元。

自此,部分高利贷转成155万元较低利息贷款。期间,在对方的催讨下,阿丽将拆迁房的房产证也交了出去做担保,彻底陷入万丈深渊。

7月7日报警后,阿丽在老张的劝说下,对着账本、发票算了一遍又一遍,可越算心越凉。过去一年多,阿丽陆续借入222万元,期间已还款382万元,可她仍欠着高利贷本金125万元,欠息达104万元。加上转为普通借贷的155万元,起初借的40万元已经翻了12倍不止,共500多万元。而剩下的贷款,每月还在新生24.6万元的利息。

是否属“套路贷”还需调查认定

在派出所民警的建议下,8月6日,老张和阿丽拿着一份厚厚的书面材料递交给了宁波市海曙区打黑办。“求助打黑办,或许是我们最后的救命稻草。”老张说。

宁波市海曙区打黑办宋队长告诉钱报记者,他们已着手调查,“阿丽前后借了10笔钱,情况比较复杂,可能需要一个月才能出调查结果。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有一两处环节存在肆意认定违约、敲诈勒索,符合‘套路贷’的基本特征。如果经过核实,确定属于‘套路贷’犯罪,我们会立案侦查。如果不构成‘套路贷’犯罪,阿丽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追回自己的利益。”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律师倪越卿。倪律师分析,阿丽遭遇的情况,属于利滚利、多次转单平账,很可能是“套路贷”圈套,“如果确实存在出借人利用格式合同制作阴阳合同、空白合同,并且上门逼债的情况,基本可以判定为‘套路贷’犯罪,涉及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罪名。”

即使无法定性为“套路贷”犯罪,这十笔借贷的约定利息也远超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是无效约定。倪律师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过,阿丽所付利息大多为现金支付。“这种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如果没有转账记录,又没有收条,追讨起来会很困难。”倪律师说。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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