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今日主打

安徽一副镇长陷“滴滴门” 渲染同情不如解剖问题

2016-06-20 22:43 编辑:admin 来源:网络

2016年6月20日讯,这些天,一位副镇长火了,因为开专车。6月15日上午,安徽省黄山歙县某镇副镇长洪升前往县城办事。在“顺路”以及“时间来得及”的情况下,他在滴滴专车软件上接了一单。结果刚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就被十几辆出租车给拦下来了。

122

此事经举报后,运管部门认定此举属违规营运,县纪委则表示将依规查处。洪升在接受访谈时说,“错了就是错了”“不管组织怎么处理,我都坦然接受。”

一起违规事件,有人处罚,有人认错,似乎就将走向完结。但随着更多消息曝光——这位副镇长是一位上有老下有小的单身父亲,一个靠贷款治疗自身病痛的中年人,月入3000多——此事便开始持续发酵。这些标签,勾勒出一位试图依靠自身努力摆脱困境的基层公务员形象。于是,不少人为其鸣不平:不能只让公仆讲奉献,不让他们吃好饭。

官员违规,舆论却表现出了同情,这极为难得。目前舆论中呈现出的洪升形象,清贫,甚至有点儿惨,也确实是对此前“逢官必贪”“逢官必横”等定势思维的纠偏。公众应当知道,每一类群体里都有个体差异,公务员中自然也会存在贫富差距。

不过,同情归同情,渲染悲情到了过分的程度,就有些失去理性、弄错焦点了。试想,若是境遇不好,便可以“情有可原”地违规,那法规的刚性体现在何处?看待这次事件,恐怕还是当抛开这些纷纷扰扰的情绪,直击其核心事实部分。

在上班时间拉私活儿,直观感受上并不正确,况且,这位副镇长还是位公职人员、是位共产党员。那么,这样的行为究竟该如何处罚?

有专家搬出最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于是,问题的关键就成了公务员开网约车算是“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么?其严重程度如何?

纪委工作人员表示,滴滴等网约车软件在歙县算是个新鲜事物,以前从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所以也没有案例可以依据。对于洪升这个案例,纪委首先会查阅党纪规章寻找相关依据,另外将向上级请示。

在我们普遍的认知里,办企业、开店等等,都属于营利活动,但是,开网约车确实不太好说,毕竟这是个新生事物。洪升说,他在开网约车的过程中,从来没有向客人表示过自己的身份,也没有遇到过熟人,也就根本谈不上“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那么,开网约车应当被认定为什么程度的营利活动?这是疑问之一。

再者,私家车进入专车平台合法么?虽然依照现有法律法规,没有取得营运许可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是不合法的。但交通部负责人曾在多个场合表示,不会对“网约车”一禁了之,将“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依法合规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

不过,自从去年10月专车新政征求意见稿出台至今已有半年多时间,正式版一直难产,其间外界流言蜚语满天飞,地方试点还是中央立法,专车八年报废与否,私家车还能不能开专车等诸多问题依然没有官方明确的信号。

从这两个角度来看,这次公务员开专车的事件,远不只反映出基层公务员生态那么简单,它触及到当前规范上的某种空白,或者说调适中的状态。生活已经给出了新的题目,而我们还没有现成的答案。对于这次事件的处理,很可能将具有典型意义。

中国社会正处于深度变革中。这种深度变革,很突出的表现就是,新生事物的层出不穷。新事物涌现,就像一只蝴蝶煽动的翅膀,看起来小,实则影响深远。以打车平台为例,在我们目所能及的范围内,它已经影响了人们的出行习惯,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跟进。然而,这一新兴领域的相关规则一直缺乏,很多事项缺乏可以遵循的标准。这明显不应是法治社会的应有的状态。

扔石下湖,必有涟漪泛起,从里到外,一圈波及一圈。我们可以欣赏涟晕的美丽,而更必要的,便是迅速调整、适应这一轮波动,寻找新的平衡。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日报公道”,还有更多精彩在里面。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公道”,还有更多精彩在里面。

来源:微信公众号 北京日报公道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