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热点 > 网摘

胡石根一审获刑 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七年六个月

2016-08-03 18:26 编辑:admin 来源:网络

8月3日,被告人胡石根在法庭上。当日11时许,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胡石根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胡石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庭判决,不上诉。

 7

庭审现场(8月3日摄)。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8

庭审现场(8月3日摄)。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来源:新华网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