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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视觉中国黑洞,还有字体的坑,那么内容版权的边界到底在哪?

2019-04-13 20:41 编辑:TF021 来源:北京日报

谁也想不到,曾以“版权卫士”自居的“视觉中国”会因“侵权”跌下神坛。“不敢配图”“怎么什么都是你的”……在这场声势浩大的讨伐中,该公司宣布暂停网站服务,股价更一度跌停。

纵观媒体列出的“视觉中国”诸宗罪,大抵可归结为两点。

一则,揣着明白装糊涂,将无版权作品纳入自家囊中“盖戳叫卖”,再冒充著作权人实施欺骗、讹诈。如黑洞照片的著作权人已经开放版权,其却假模假式地“占为己有”。这无异于以维权之名行侵权之实,贼喊捉贼。

二则,大搞“维权创收”。在侵权官司中,“视觉中国”往往并不追求直接判决赔偿,反而将维权变为销售,迫使被告变成独家签约客户。例如,此前“视觉中国”与煎蛋网发生纠纷,最终双方以签署正版图片授权合作协议告终。

在“视觉中国”手中,版权成了可以随意举起的唬人大棒,搞得媒体们战战兢兢,大呼“不敢用图”。

当然,必须注意的是,对以上这些罪状,吐槽也好、批评也罢,都不能太过情绪化,而必须回归法律准绳。不能因为“视觉中国”的某些不规矩,毁掉好不容易提升的版权保护环境。

就以上两点来看,“贼喊捉贼”显然是侵权行为,无需多言。可第二点讨论空间却还很大,不能以一句“碰瓷”轻飘飘带过。某种程度上讲,版权保护必然会带来“用图不便”或者说审慎用图,这算不得“视觉中国”的原罪。我们更应该讨论的是,“维权创收”是否违规违法?

一方面,“视觉中国”的图片主要来自签约摄影师、供应商,他们才是图片版权的真正权利人。但是,即便“视觉中国”拿到直接赔偿,到摄影师手里的也不过是零头,这样的行为怕是算不得正当。也就是说,“视觉中国”将真正权利人维护版权的权利作为筹码,置换成了其平台的独家包年合约。其“维权获客、维权创收”的模式,本质上是牺牲了原创者的利益,来实现图库利益最大化。

还有人进一步提出,“视觉中国”代替作者维权的行为其实属于著作权集体管理,但其并不是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视觉中国”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有关执法机关应当予以查处。但亦有媒体报道,供图摄影师签约“视觉中国”的合同上,有将维权事宜独家授权给其的条款。对此,需要追问的是,“视觉中国”的权利边界在哪?目前仍模糊不清的边界,需要相关方面给出靠谱的界定。

法定身份存疑,权限更是雾里看花,“视觉中国”却自诩“版权卫士”,拿着所谓的法律武器,四处维权、收费,实在荒谬。可更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版权“糊涂账”不只存在于图片领域。

比如,原创字体产权也大有文章,常有媒体、影视公司因误用他人原创性字体而被索赔。诚然原创性字库字体需要保护,但如何避免让人“无字可用”,适当的边界又在何处?

知识产权保护的模糊地带还有很多,如何厘清版权的边界和用途以及各个主体的权利与责任,也是“视觉中国”这场风波背后,还应思考的一大社会命题。

我们当然乐见版权意识越来越高,版权环境越来越好。就当下而论,如何让版权保护走出“专利海盗”的陷阱,走上更友好、更便捷、维权成本也更低廉的轨道,还需要许多方面的共同努力。相关企业需要反思,监管也要跟上,民众版权意识更要提高。惟有如此,“黑洞”闹剧才不会再次上演。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何若

监制:毛颖颖

编辑:胡宇齐

流程编辑:TF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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