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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边向儿子要账边哭求法官别拘留他 时隔三天母子关系有何改变?

2018-06-08 14:16 编辑:TF008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6月8日讯, 三天前哭诉儿子欠她房款不还却又请求法官“别拘儿子”,今天上午,六十多岁的李老太再次走进北京海淀法院执行局谈话室。与三天前不同,今天她是被儿子搀进法院的。儿子周先生根据上次谈话法官的要求,带来了相关材料。马寅华法官查验了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当场宣布将查封其位于平谷的房产。

三天前

母亲一边哭诉一边为儿求情

三天前的谈话中,李老太神色黯然地说,自己名下原在石景山区有一套房,去年9月口头委托儿子卖房。谁知儿子收到一百多万元房款后,却以提现、转账给前妻魏女士等方式,把房款转移了。此前李老太起诉到海淀法院,请求判令儿子向她返还售房款中80万元。周先生表示同意,今年3月母子俩签下了调解书。可是在调解书确定的还款期限内,她的儿子并未履行债务。

执行法官马寅华为母子俩组织了一次调解。李老太哭诉着,说卖房后自己住进了敬老院,每月仅看病开销就有四千多元,可是儿子不给她钱,甚至都不来探望她。“卖了我的房又买了房,宁愿把房落到你的女朋友的名下,都不愿给我!”李老太抹着泪,伤心地对法官说,“哪怕给我10万元,先让我看病、生活呢!”

对自己未来养老生活忧虑不堪的同时,李老太又生怕法院拘留处罚她儿子,对儿子的以后造成不好的影响。她多次向法官求情:“别拘留我儿子!”

一年来

儿子用卖房款买了两套房

虽然之前结案调解书确认儿子须给付母亲80万元,但李老太只要求儿子付她10万元。可周先生仍面有难色,表示只能支付1万元。“我现在没工作,要抚养三岁孩子,每月还要付一千多元公租房租金。”目前,周先生的社保卡里仅存四千多元,与80万元执行标的相差甚远。

法官问及售房款的去向,周先生回答用这笔钱在张家口和北京平谷购置了两套房,分别写在前妻以及他离婚后结识又分手的前女友的名下。周先生解释,他以134万元卖房后又买了两套房,就是想投资多卖点钱后再还给母亲。“我想写母亲的名,可她贷不了款。我有公租房,也贷不了,只能让人帮忙,但有协议,对方要配合过户。”他表示自己是要卖房还钱给母亲的,可遇上限购政策卖不出去。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母子俩再次达成协议:周先生在一年政策期满后出售两处房屋,并向李老太返还售房款。为防止周先生再次食言,执行法官现要求他近期提供两套房屋相关材料,法院将视情形采取查封等保全措施。法官解释,“一年后他要卖房须经法院解封,卖房款中的80万元直接打到法院账上,保障老人的利益。”

今天上午

儿子搀着母亲来法院

记者了解到,周先生位于张家口的房产虽有购房合同,但还没有拿到产权证,所以无法暂时查封。不过,平谷那套房的房产证表明该房屋约四十多平方米,估算现价值110万元左右,已超过此案的80万元标的。“我下周就去趟平谷的房屋管理部门,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这套房产查封了。这样可以防止被执行人私自卖房后转移财产。”

上次母子俩临走前,法官单独叫住周先生说:“经常关心你母亲,老人需要关心。” 周先生不住点头,“嗯,敬老院合同到期了,她愿意什么时候回来,我就把她接回来!”

这次李老太来法院,是在儿子周先生的搀扶下。周先生说自己以前跟母亲沟通不够,不是不愿还母亲卖房款。对法院的这次查封决定,他表示理解。母子俩确认谈话笔录后签了字。李老太说敬老院到期了,这月就要搬回家住,周先生也忙说这月就接母亲回家。比起本周二下午两人面对面的对质谈话,母子俩关系缓和了许多。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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