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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财政局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4-10 15:27 编辑:TF008 来源:清风北京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2日至9月29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11月10日,市委巡视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自觉。局党组在市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6次专题会研究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要求,深入学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政治巡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传达学习市委蔡奇书记在听取巡视汇报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落实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研究抓好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紧迫性,切实把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贯穿整改工作始终。

(二)突出党组主抓、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积极有序推进,局党组书记是全局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肩负起牵头责任人的责任,各牵头单位在牵头责任人的领导下认真牵好头、负好责。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和督促整改工作,围绕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分解整改任务、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在组织各牵头单位研究的基础上提请党组审定了66条整改措施,建立清单、倒排工期,全程督办、推动落实。党组班子要求局、处级领导干部把自己在巡视整改中的态度、表现、措施落实等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整改措施的成效与处室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进行挂钩。坚持实行开门整改,认真征求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完善整改方案和措施,群策群力推动党组落实市委巡视整改要求。

(三)突出立行立改、从严从紧。在本轮巡视开始前,局党组按照中央及本市前期巡视、督查、审计等提出的整改任务,积极聚焦和整改问题,为搞好此次巡视整改奠定了基础。局党组深刻把握此次专项巡视是政治巡视的特点,认真落实市委领导关于巡视整改工作在2017年底必须交账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巡视组要求在反馈意见之日起的两个月内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的规定,在整改工作上既强调立行立改、力争使大部分问题在两个月之内得到解决,又把完成整改的标准确定在使问题得到有力纠正、制度建设得到完善、工作成效已经显现等方面,坚持“严”与“快”、“稳”与“进”的统一。局党组积极统筹调度力量,向需要合力整改特别是立行立改的问题聚焦发力,一件一件往深处抓、朝实里做,有23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积极采取措施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四)突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局党组深刻剖析反思巡视反馈的问题大多与制度机制缺失滞后紧密关联,深入研究把握制度最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切实把整改工作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是从确保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克服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扎好制度的笼子。结合整改工作,共计推出制度性的意见、办法和措施74项(含北京注协党委22项)。与此同时,注重把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个关键,将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制度成果在本局内网发布并汇编成册,利于查询学习、对照执行和检查考核,推动形成“以制度建设支撑制度执行,以制度执行完善制度建设”的良性循环。

二、逐条逐项对照,有序有力推进,把巡视整改的各项任务落深落细落实

1.关于推进财源建设、引导高精尖产业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财政收支趋势性变化和结构性矛盾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强化财政综合数据中心进行“收入运行监控、收入预测预警、宏观决策支持、投入效益分析”的四项功能,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交财源分析专题报告和财源趋势性、结构性分析信息。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在有关分析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向各区下发了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财源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完善支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财政政策。按照法定上限确定了我市环保税税额标准,在我市启动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发挥税制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围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文化中心建设等制定了“一揽子”财政政策,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采取了调整企业跨区迁移财力补偿政策等措施。三是创新助力企业发展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方案》,以股权投资方式参股、控股政府性担保、再担保机构,为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新兴产业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再担保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成长初期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2.关于市区财政体制与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不相适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配合中央对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提出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做好改革筹备工作。二是积极完善市与副中心财政体制。结合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了完善市与通州区财政体制和相关支持政策的意见,已报请市政府批准施行,切实增强通州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三是以分类转移支付政策推动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结合实施新的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市对不同区域转移支付政策思路,推动形成市与各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工作合力。

3.关于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有缺位、执行财经纪律手段偏虚偏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水平。研究制定了深化项目支出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大结果通报和问责力度。在编制2018年度市级预算时,通过事前评估确定不予支持和部分支持项目14个,不予支持资金3.2亿元。二是开展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了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就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的意见及工作规划广泛征求意见,印发了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选取教育和养老两个领域进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试点。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和财经纪律执行力度。指导和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从管理架构、重点环节和业务流程入手,强化监督机制,有效防控风险。建立预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级目录清单,推动财政资金更加规范透明运行。将市级6项大额项目资金纳入动态监控,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大动态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将动态监控延伸到所有区级、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就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出台督导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市级预算部门、各区财政部门在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中的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四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监管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专项检查,进一步修订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管理办法,编制分级分部门指导性目录,严格划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边界,落实各市级部门、各区在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公开、决算信息公开、绩效信息公开、年度购买计划公开。五是将财政规范化管理向基层单位延伸。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全市乡镇财政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集中支付、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综合监管、完善体制等方面提出了21条抓规范的措施。

4.关于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要求把方向、议大事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组工作条例》的要求规范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对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实行重要议题清单制管理,确保《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重要事项尤其是“三重一大”全部纳入党组议事决策范围。二是严格区分和把握局内不同类型会议的议事范围和边界。建立了局内不同类型会议的统筹安排及管理制度,厘清了局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预算编审会、局领导专题会的议事范围及边界,防止以局内其他会议代替局党组会决策,确保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加大对党组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研究制定了局党组督查工作办法,实行适时预警催办、办理过程留痕、逐项对账销号、逾期扣分问责,确保党组决定事项得到有效落实。

5.关于对机关后勤人员精简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局在编后勤人员实行规范定岗和考核增效。严格按照市编办批复的工勤人员编制要求设置岗位,确保人员只减不增,并加强岗位绩效考核。在机关搬迁副中心后,结合市里的统一政策,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规范工作职责,提高后勤服务工作效率。二是在后勤服务保障上体现精简节俭原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从紧测算提出了约束性指标,进一步推动人员精简和经费节约。结合搬迁副中心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模式,进一步调整后勤服务的岗位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控制和节约成本。

6.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跟进不够、青年干部反映思想交流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谈心谈话制度。局党组把谈心谈话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专门就加强谈心谈话作出规定,对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时机、方式、内容等进行引导和规范。就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将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局内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结合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集体座谈、个别征询等方式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征集意见建议90余条,将合理化建议纳入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与青年干部打成一片。对加强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做出制度化安排,党组利用“五四”等重要节点,听取青年工作专题汇报,与青年干部进行集体座谈,不断改进和提升青年工作水平。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与各分管处室的至少一名青年干部或普通党员谈心谈话,当好干部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并为青年干部成长成才搭建多元化的平台。

7.关于干部离职现象增多、机关干部思想不够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稳定干部队伍加强研究分析。围绕稳住管好干部队伍作出制度化安排,确定由局党组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对近四年辞职、调出、提前退休人员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既把握近几年干部队伍没有大进大出的总体态势,也重点聚焦分析当前影响干部队伍稳定的倾向性问题,增强了做好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权。二是在稳定干部队伍上坚持思想教育引导为先。在干部经常性思想教育上突出了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等内容,基层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回顾成长经历、弘扬财政精神、践行职责使命,对个别申请离职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引导和说服教育。三是严格把握干部离职审批的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离职管理的意见》,对干部离职实行严格审批、严格把控。对拟提拔的干部在任前讲清干部离职方面的规定,并签订承诺书。

8.关于基层党支部书记对应知应会的党建知识不熟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思想理论武装的深度和强度。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采取配发书籍、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现场观摩、知识问答、名词解释、制作“口袋书”等举措深化学习。对机要文件的集中传达学习、分头送达传阅、个别调阅学习等作出具体规定,提升了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二是围绕学习教育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和查阅支部记录、学习资料、个人笔记以及随机提问等方式,检查各党支部的学习效果,把学习情况抽查结果与支部年度工作考核挂钩。组织部分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普通党员进行党建知识测试,有针对性地抓培训、补短板、促提升。三是进一步提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在各党支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评选出7个优秀案例并在全局进行了宣讲。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如何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大讨论,总结推广有关党支部“加减乘除”工作法、“3-3-3”工作法、“每周问答,分享经验”特色学习法等先进经验,推动学习与工作深度融合。

9.关于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落实或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推动带动作用。局党组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组织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对分管处室的组织生活加强督促指导,从形式、内容、标准等方面认真把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确保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规范有质量。二是发挥“两委委员”和党建部门的联系指导作用。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力量把每个党支部都“走一遍、查一遍、谈一遍、帮一遍”,带队检查的局领导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评和指导。“走基层、访支部”的活动被中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创新案例。三是全面推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试点。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以“一规一表一册一网”为工作载体,搭建“B(标准)+T(特色)+X(先进)”的党支部工作体系,组织11个党支部进行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2018年拟将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工作在全局42个在职人员党支部全面推开。以“活动计划报备、活动过程留痕、活动效果反馈”三项措施规范支部党日活动,严格支部活动经费报销审核,防止出现党日活动福利化、娱乐化、庸俗化的问题。

10.关于对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指导缺位、协会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局党组《关于加强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听取北京注协行业党委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究和指导推动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全程指导注协行业党委进行了换届选举。该协会每次召开党委会议的纪要都及时向市财政局党组及有关部门报备。二是研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局机关党委根据北京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研究出台了加强对注协党建工作领导的实施办法,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细化加强领导的具体举措,推动解决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协会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得到有力纠正。新一届协会党委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调研交流和宣讲辅导,研究制定了行业党委18项制度和行业纪委4项制度,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启动实施行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交心谈心、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的留痕管理,积极推动落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1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拖沓、处级领导职数空缺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与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坚持远近存用结合,提升干部队伍建设的系统性、前瞻性,促进干部队伍的整体稳定和梯次配备。二是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进一步优化完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从制度安排上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采取集中选拔和个别补充相结合的方式,降低岗位空缺比例,落实了23名拟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命工作。三是加大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研究制定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办法,推动干部轮岗交流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12.关于4名退休处级干部未经批准在企业兼职、有的涉嫌利益勾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对辞职、退休人员的监管机制。研究制定了《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辞职退休后不得从业行为清单》,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明确纪律要求,建立承诺制度,每半年对辞职、退休人员从业行为进行跟踪了解。二是开展干部(含退休干部)在社团企业兼职、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情况专项清理。组织全局干部对个人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申报,对30名干部的申报情况进行了抽查。根据市委组织部反馈的处级干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信息核查结果,对个别涉嫌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了函询和谈话,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退休人员未经批准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目前4名退休处级干部已全部辞去了在企业的兼职,2人退还违规领取的薪酬共计425990元,另2人提交了未领取报酬的情况说明及企业出具的证明。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退休人员未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问题进行核查,将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

13.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有的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重申本局的管理办法和有关纪律要求,规范出国(境)的申请、审批、承诺、报告等机制,实行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双联审制度。对全局干部(含退休局级干部)的个人护照共计802本进行集中管理,对613人实行备案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应备尽备。对未经批准因私出国的两名干部,视情节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和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并举一反三进行了警示教育。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在组织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之前集中开展谈话教育,讲清有关纪律规定。对近几年少数干部出现漏报误报的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有针对性地搞好辅导。在处级干部选拔晋升工作中严明纪律,对1名未如实申报的干部,取消了晋升资格。

14.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制度。把局党组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作为硬性规定,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计划。按照市委有关规定和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由领导班子成员报告抓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各支部以问题为导向,每半年上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机关纪委汇总整理后向党组专题汇报。二是落实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局42个在职人员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全员谈话、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组织实施。局领导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评,对考核靠后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三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反馈结果强化整改。对2015-2016年本局接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向影响考核结果的重点问题聚焦。在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上,突出处级领导干部选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人员遴选招录、干部挂职交流、评先评优等重点,健全从计划部署到执行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机制,防止违规录用、违规提拔等问题的发生。在党员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工作上,研究制定了局党组实施问责的程序规定,聚焦五种情形和四项程序,突出“关键少数”,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要求。在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 从局党组到各个党支部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报问题和整改工作走过场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不勤政、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党员干部,以约谈等方式敲响警钟。在规范政风行风热线服务上,重点对接听回复电话不及时、解释政策不清晰、服务态度被投诉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治,将整改情况与处室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15.关于对本局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解剖分析、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剖析“身边人、身边事”与贯彻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结合起来。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和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针对9个方面的问题深入自查自纠;按照市委《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意见》,研究制定本局的自查及整改方案,针对13个方面的问题制定了48项整改措施。全局各党支部围绕落实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思想作风建设上受到推动和警醒。二是运用违法犯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警示教育制度,突出持续推进、常抓不懈,实行主要领导带头讲好警示教育党课。对本局发生的个别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整理,利用反面教材深化警示教育、完善防控体系,更加扎实地推进源头防腐治腐工作。

16.关于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党组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专项制度,规范监督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着手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党组工作条例》的监督办法,明确专项监督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建立定期专项总结和分析制度、工作建议书制度和问题报告制度,聚焦重点环节加强监督。二是突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的监督。在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加强党组决策议题计划管理等方面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过程中,充分发表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对上级和本局决策精神传达贯彻情况的监督。对2017年全年党组会议纪要印发情况实施了监督,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资料传达、传阅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问题提出改进的要求,确保政令畅通。

17.关于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同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安排,落实制度。督促党组调整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监督力量。会同党组制订了分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议题计划,聚焦学习贯彻上级精神、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听取分管领导汇报、分析形势和倾向性问题、布置责任制检查考核等工作重点,以制度化的安排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聚焦落实党组班子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记实情况的日常督促,建立完善台账,确保履责和记实工作双推进。通过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促进领导班子成员加大约谈力度,2017年共约谈21人次,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台账101项。三是督促完善责任制落实、检查、考核机制。督促完成2017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机关处室和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考核。督促完善2018年责任书内容,将责任书签订向基层延伸,实现责任书签订全员覆盖。

18.关于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党组针对队伍松散问题抓早抓小、严抓严管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对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松散问题进行了专项排查和治理,针对公车使用、办公秩序、接听服务电话、工作纪律及其他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形成震慑。对个别党员干部发生的问题快查快办,并制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通过严肃处分处理一些违纪违规干部,在全局形成震慑,释放出动辄必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三是推进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制度化。制定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明确落实“四种形态”的原则、主体、方式方法和检查考核等要求,强化宣传引导、实际运用和工作责任,推进抓早抓小、严抓严管落到实处。

19.关于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有些问题线索调查不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驻局纪检监察组全员参加了市纪委市监委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积极选送业务骨干参加了全国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在政治站位、业务技能和素质上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是规范办案流程。按照驻局纪检监察组的职责,梳理涉及信访举报处置和初核、审查、审理工作流程,制定了流程图,重新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汇编23项制度,纪检监察组人手一册,随时查阅,为依纪依规开展执纪监督奠定了制度基础。三是依纪依规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线索初核过程不规范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2017年的所有问题线索进行了普查,按照规定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对此次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专题报告。

20.关于两名处级干部在办公场所违反“四风”整治要求、违规摆放有关物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两名干部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要求当事人彻底整改,并对全局的办公环境及秩序进行检查整治,提出规范性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两名处级干部的违纪问题进行了初核,已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二是认真反思和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从两名处级干部的违纪问题中吸取教训,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财经纪律等作出规定,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要求。

21.关于一名处级干部违规操办孩子婚事、宴请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干部职工并收受礼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在迅速组织力量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经机关党委报请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将所收受的1.2万元礼金,全部退还受邀参加婚宴的相关处室干部职工。二是举一反三搞好警示教育。对这名处级干部的问题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受邀参加婚宴的相关处室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在有关纪律规定中进一步重申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个人事项的要求。

22.关于一些干部履职担当动力不足、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标本兼治的措施促进责任担当。突出抓考勤管理、抓工作纪律、抓服务质量,落实严的标准和严的措施。修订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健全和规范业务管理考评、政务督查考核、依法行政考核、干部绩效考核、单位效能评估、党建工作考评、廉政风险防控等考评体系。建立每季度集中讲评一次干部的制度,及时宣扬和褒奖敢担当、有作为的“身边人、身边事”,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财政人员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有针对性地实施干部能力再造工程,以集中培训、在线学习、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提升干部履职担当的本领和能力。二是打牢深化财政服务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深入开展“为国理财、为民服务”学习讨论活动,挖掘和弘扬财政部门长期以来形成的“一团火”“一支笔”“一分钱”等“八个一”的精神。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财政服务水平,在预算评审、政府采购等工作上研究提出了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的措施,向社会发布了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和财政电子票据试点的工作方案,结合“三进两促”开展了税制改革政策进企业、财政教育政策进校园等系列活动。三是深入开展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活动。推行首问负责、预约服务、网上服务、登门服务、一次告知、一站办理、限时办结等服务模式,通过门户网站改版提升索引和咨询功能,利用财政宣传载体加大推送和解读财税政策的力度,通过红绿灯预警等措施加快了公文办理进度。在市政府2017年绩效考评中,我局服务对象的整体满意度以及对我局服务水平的满意度,均比上年有了提升。

23.关于预算评审中心存在重大廉政风险、项目评审拍标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预算评审中心存在的重大廉政风险高度重视。党组班子深入研究分析巡视反馈的问题,立即组织力量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层面纠正解决问题。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作初核,对原项目牵头负责人的有关问题,已在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专题报告中反映。二是从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扎紧笼子。由主管局领导组织召开预算评审中心全体人员大会,开展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教育和集体廉政谈话。梳理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及评审业务风险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等业务制度规范,修订了评审中心行政运行及财务内控制度办法,把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和要求落到实处。三是着力规范社会中介机构使用管理。专门就加强社会中介机构使用管理工作印发通知,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完善选用方式,防止以拆分项目、压低单项委托金额的手段,达到自行选定中介机构的目的。在选用社会中介机构时,实行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情况的自查、回避和承诺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预算评审中心研究制定了适用于部门预算评审需要的《排选中介机构暂行办法》,对在用中介人员实行挂牌上岗,签署参与评审保密协议,并完成了2017年在用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考核。

24.关于内控制度执行有漏洞、未对预算评审中心进行审计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组织力量进驻预算评审中心进行检查。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迅速组织力量对预算评审中心开展了内审和内部控制专项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下达了《财政检查整改建议书》,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研究制定了本局内部审计实施办法,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对本局内控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评。每年选取不少于30%的部门预算管理处室以及其它处室开展内部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研究制定了本局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评价的结果在局内进行通报,运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方面。

25.关于核心业务系统过度外包存在信息安全隐患、财政人员履行跟踪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调整优化信息化系统进行前瞻性谋划。结合机关搬迁城市副中心,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理念和技术,梳理优化运维结构,减少运维厂商及运维人员数量。二是强化财政人员在信息化管理上的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了信息化建设内部控制管理规程,将财政人员主体责任贯穿在信息化制度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把信息处(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落实到信息化管理的每个关键环节,确保信息化监督执行管理工作是由财政人员主导完成,运维厂商只负责做好技术配合。三是完善对第三方公司进行监管考核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了信息化运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财政人员在对运维厂商实施监管考核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将原来委托运维监理负责的运维绩效考核工作,全部改由局信息处(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制定了“后台操作转前台操作”的工作方案,通过对现有信息系统权限进行梳理调整,强化了财政工作人员的审核管理机制和作用。

总之,巡视整改工作既要突出令行禁止、立行立改,也有一些工作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我们将把巩固和发展巡视整改成果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继续抓紧抓实,确保正在推进整改的任务真正落实到位,确保已经整改的问题不出现反弹,并把整改工作机制逐步延伸拓展到对清单之外一些问题的整改。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部署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党领导财政工作这个最根本的政治原则,坚决把市领导关于市财政局在作风建设上应当“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精神推动新时代财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清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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