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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晒吃湟鱼被罚 网友:你摊上大事了!

2018-10-21 09:20 编辑:TF010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近日(13日),某视频平台中一段视频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有网友指出视频中男子在烹饪的鱼是明令禁止捕捞的青海湖湟鱼。视频中,有数条鱼在锅内被烹煮。有网友看出,在锅内被烹煮的是青海湖特有保护动物湟鱼。

资料图 新华社

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民警在发现这条视频后,第一时间联合西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找到视频发布者马某某。16日,经过询问,马某某承认其所购鱼类为湟鱼,对烹煮湟鱼这一行为供认不讳。

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覃永生:我们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拟对他进行七千元的处罚。现在案情正在执行过程中。湟鱼,学名青海湖裸鲤,在整个青海湖生态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

民警介绍,湟鱼早在多年前已被纳入《青海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是明令禁止捕捞的鱼类。

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覃永生:我们也希望广大群众自觉地不要去收购、捕捞、食用湟鱼,以保护我们的资源,让我们的青海湖资源得到永续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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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团伙贩卖野生动物制品涉案6000万 五千多根马鹿鞭被查获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近日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6000万元的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查封5000多根马鹿鞭,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4月21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接到线索:榆树市男子周某某涉嫌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4月23日,在敦化市某宾馆,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成功将周某某抓获,在他的车上发现熊胆粉和骨制品等动物制品135件。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吉林省敦化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周某某被警方抓获后拒不交代,但民警根据其携带运输的135件动物制品的事实判断,案件远没那么简单。通过对海量信息调查梳理,终于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曾在4月初,通过微信联络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用微信转账的方式,以8500元的价格从杨某某手中购买了20根马鹿鞭制品,又将其中10根通过微信转账,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张某。

5月15日,敦化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延吉市将经营某山货商行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现场查封10根马鹿鞭制品。张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刑事拘留。

5月30日,敦化森林公安民警赶赴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在当地森林公安的配合下,在一家鹿制品商行内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现场扣押9根马鹿鞭制品。

经审讯,杨某某交代了4月初向周某某出售20根马鹿鞭的不法事实,并供述在西丰县一冷冻厂内尚存数千余根疑似马鹿鞭制品,库房钥匙存放在其妻子訾某处。

警方通过侦查,发现杨某某的妻子訾某也涉嫌同案。正在此时,警方发现訾某也来到敦化市,但此人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切断了所有通讯手段。警方只发现一辆车,訾某本人并不在车上。后通过对车辆跟踪,警方在吉林省辽源市高速路口,将訾某抓捕归案。

据訾某供述,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她与丈夫杨某某共同通过微信两次购买了数千根马鹿鞭,现存放于西丰县一家冷冻食品厂的库房内,库房钥匙存放在其家中。

6月2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专案组带着犯罪嫌疑人訾某,前往西丰县的冷冻食品厂,指认马鹿鞭囤放现场。冷冻库房内存放着大批马鹿鞭制品,都没有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销售加工许可证,确系非法。在现场,专案组民警遭受到犯罪嫌疑人众多亲友的强烈干扰和阻挠。办案人员不畏艰险、依法执法,最终清点查封了5030根疑似马鹿鞭制品,还有部分疑似马鹿鞭制品由于冻成冰坨,无法分辨个数。警方抽取了4箱共计189根疑似马鹿鞭制品扣押带走,以便进行司法鉴定工作。

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189根其中大部分确系马鹿鞭制品,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马鹿的制品。马鹿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经敦化市物价局鉴定,每条马鹿鞭价格为12000元。

杨某某和妻子訾某皆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刑事拘留。目前,二人已移交辽宁警方。关于野生动物的来源,辽宁警方正在调查中。

 

来源:综合法制日报 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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