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环之歌疑侵权 岳云鹏将《牡丹之歌》一再改编
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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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其是电影《红牡丹》的主题曲——《牡丹之歌》的著作权人,该作品曾在1989年获得中国金唱片奖,经过30多年的传唱,已成为脍炙人口的经典歌曲。2018年4月,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现相声演员岳云鹏未经许可,擅自改编《牡丹之歌》的歌词,创作了《新五环之歌》,该歌曲由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成广告,被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商务推广。
新华社
原告认为,三被告为追求商业利益,共同侵害其音乐作品的改编权,尤其是岳云鹏,将《牡丹之歌》一再改编,并长期、广泛地用于商业用途,严重侵犯了原告合法利益。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五环之歌》是什么?
《五环之歌》改编自《牡丹之歌》,最早见于2011年04月09日民族宫岳云鹏专场史爱东与岳云鹏合作的相声《学歌曲》。
《五环之歌》是为电影《煎饼侠》而创作的音乐,也是电影音乐中最晚交稿的作品,歌曲由岳云鹏亲自操刀创作并演唱,后邀请到饶舌歌手MC Hotdog加盟。MC Hotdog当初接到《五环之歌》的DEMO,有些嫌弃这首歌。但是这个主题让MC Hotdog很感兴趣,于是才促成了这次合作。
这首歌是两个人分开录制的,各自完成后剪辑而成。为了演唱这首歌,热狗尝试过各种版本,但他的Rap始终难以与岳云鹏的演唱相融合,直到嘻哈团体顽童MJ116与呆宝静的加入,才让热狗的Rap流畅了起来。这才有了最终版本的《五环之歌》。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微博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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