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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出高温劳动者保护令 绿豆汤不能替代高温津贴

2018-08-03 14:57 编辑:TF0328 来源:北京晚报

 近日全国多地持续高温,“高温津贴”也成为热议话题。有网友反映,部分企业存在拿西瓜、绿豆汤替代高温津贴的情况,一些地方甚至有拖欠高温津贴的问题。记者调查发现,虽然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发出高温劳动者保护令,让越来越多劳动者享受到了高温津贴政策,但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插图:宋溪

津贴“熬成汤” 一碗几十块

伴随天气一同升温的还有“高温津贴”的话题,不少网友反映企业发放高温津贴不到位,存在拿西瓜、绿豆汤替代高温津贴的现象,有网友吐槽:“一碗绿豆汤几十块,实在是喝不起。”

2012年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然而直至今日,仍然有部分高温下的劳动者未获得应有的权益。有网友吐槽:“还不知道‘高温津贴’是何物。”更有网友表示:“单位不发,我也不敢去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今夏检查的数据,到7月下旬,西安市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142户,涉及高温作业劳动者3.05万人,其中2.7万人领取了高温津贴,仍有11.5%的劳动者未按时领到高温津贴。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指出,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至于以发放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来代替高温津贴的做法,其性质也是变相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欠薪的违法行为。

落实高温津贴 亟待“综合处方”

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续认为,企业拖欠劳动者高温津贴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多时候是由于地方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不够。必须由有关部门按有关法规严格检查督促,对违反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严厉的惩戒。

王辉建议,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履行义务时,要敢于行动起来,如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工会反映。同时要切实提升自己的诉讼能力和证据意识,要保留考勤表、天气预报等能够证明自己工作时环境已达到发放高温补贴标准的有效证据。

有关专家表示,拖欠高温补贴问题涉及企业、劳动者和政府三方,要解决这一问题,人社、安监、卫生、工会等部门必须共同协作。此外,各地要明确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方式、细则,让高温津贴不再有模糊空间。

据新华社

 

延伸阅读

5省市上调标准

■江苏 从2018年6月1日起,江苏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300元。

■浙江 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江西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40元调整为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也由原来的160元调整为不低于200元。

■四川 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元至12元,上调为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

■天津 由每人每天29元提高到每人每天31元。

综合新华社 中国劳动保障报等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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