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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要和“12万元”过不去?预测:中低收入者税负降低

2016-11-01 11:51 编辑:TF006 来源:网络

2016年11月1日讯,“12万元收入,在北京真的不算高,租房、吃饭、买衣服样样需要钱,再加上还房贷,一个月根本剩不了什么。”上一周,“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将增加个税”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尽管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官员随后便出面澄清辟谣,然而民间对于“12万元是否是高收入”的争议依然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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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改革 关印 制图

在北上广几个一线城市,年所得12万元的确很难称得上是“高收入者”。那么,未来的个税改革究竟如何调整?税法专家表示,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为方向的改革,有增有减,但整体方向是中低收入者税负降低。

释疑:“12万元”概念源自11年前

“刷爆了朋友圈的 12万元,到底是个什么标准?”这是许多市民在第一时间提出的问题。

记者查阅到,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文件第三十六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是一种纳税自行申报标准。

那么,年所得12万元到底算不算高收入?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官方数据,2005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8364元,北京市该数据为32808元,上海市为26823元。也就是说,在2005年,年所得12万元是当时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5倍,是北京的3.5倍多,是上海的近4.5倍。从这个角度,出台文件的当年,12万元确实算是“高收入”。

同样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官方数据,2015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3241元,北京市该数据为85038元,上海市为71269元。这个时候,12万元在一线城市只能被归入略高于平均线。

“十年来经济指标发展了,生活标准也提高了,年收入12万元在一线城市算不上是高收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告诉记者,无论是从过往条例还是从现实情况看,12万元都不是高收入的标准。

具体到北京,一个年所得12万元的“上班族”,每月究竟能挣多少钱?记者假设“上班族”小飞收入主要来自于工资所得,小飞每月缴付的“五险一金”为2000元,12万元年所得分布到每个月,就代表扣除“五险一金”后的税前收入为1万元,税后实发工资则为9255元。小飞目前是住在出租房屋中。根据中介机构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市场研究院的统计,今年三季度,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成交均价为每月4697元/套,仅租房一项,就占到了小飞每月实际到手工资的50.7%。

改革:不是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

12万元不算高收入之外,市民们也有抱怨,3500元的免征额已经5年没有调整了。“为何不提高免征额?有没有可能在近期提高个税起征点?”这是很多“上班族”的另一个疑惑。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类税制的个税制,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其中工资所得按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最高税率达45%。

2011年9月1日,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税率级次从原来的9级调整为7级。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贾康的撰文,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个税征收的现状。贾康在《税制改革应鼓励公众讨论》中谈到,就收入处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上的工薪阶层而言,税负客观上说是偏重的。目前,针对这部分人的超额累进税收的征收机制是“单位代缴代扣”,最具足额征收的保障,起征点安排是多年以前定下的,并未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的情况进行调整,个税改革严重滞后。与此同时,厂主型收入高端人群不依靠工资收入,可以不给自己开工资,导致政府根本查不到其中很多人的个人所得税税基。许多高收入者交的税太少,税负太轻,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或许,正是由于个税中“交大头”的都是普通工薪阶层,“12万元高收入”的言论一出,才会引发如此大的争议。

“个税改革的方向,是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合理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进一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税力度。” 刘剑文分析到。

做加法:股息红利也将纳入综合所得

如何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目标是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2016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表示,个税改革的思路是先合并11项税目后按综合所得计算,再做分类扣除,即综合计征、分类扣除。

所谓综合计征就是指,个人的全部所得,不分来源和性质都纳入课税范围。这里的“全部收入”,既包括工资收入,也包括财产性收入、工资以外的劳务收入、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收入等。“从原来只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到未来全部所得都纳入课税范围, 从税前数字上看,纳税基数变大了 。”一位税法专家告诉记者,将股息、股权转让收入等资本性收入也计入税前的综合所得,对于目前的高收入群体来说,将会增加对他们的税收力度,因为目前的社会富余阶层中,主要的收入都来自于非工资、薪金所得。

以阿里巴巴主席、被网友称为“马爸爸”的马云为例,在刚刚公布的胡润富豪榜上,52岁的马云及其家族以2050亿财富保持第二,财富比去年增长41%。然而,马云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已经20多年没拿过工资了。胡润所公布的财富数额,更多是来自资本性收入。

做减法:家庭必要开支可税前减除

有增就有减。综合计征还伴随着减除项,即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必要开支在税前减除,余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比如个人职业发展的再教育扣除,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抚养孩子的教育扣除等,甚至是特困地区的特殊情况,理想设计中都可纳入分类扣除。”刘剑文向记者举例。

以此前讨论很广的“房贷利息可抵税”为例,记者假设购房者A在北京购买了一套250万元的普通住宅,首付50万元,剩余200万商业贷款30年。按照4.9%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等额本息的方式,所需要支付的利息款约为182万元。记者以均分到30年中计算,每月的利息金额为5055.5元。

假设A每月收入2万元,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四金都按照北京市的规定比例交,四金总额为3309.67元。按照目前的个税政策,A每月应纳个税为2292.58元。
如果,房贷利息也能抵扣,A每月能多抵扣5055.5元,仍按照目前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政策计算,则A每月应纳个税为1071.97元,相较2292.58元减少了1220.87元。从数字上看,房贷利息的抵扣相当于多次降息。

预测:中低收入者税负降低

多位税法专家告诉记者,此轮个税改革总的原则是“增低、扩中、调高”,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力度。而在降低中低收入税负中,最主要的方式并非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增加扣除项。

“当然,要想真正落实综合计征、分类扣除,需要一段时间,不是短期内能一步到位的。”刘剑文谈道,个税改革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和其他税制改革同步推进。比如,需要不同部门之间建立纳税人信息共享机制,除工资以外的劳动所得、财产性收入、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和分红收入等信息,能够统一共享至税收征管部门。
“但不变的方向是,个税改革更多是从公平和正义的角度,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水平是将降低的。”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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