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经济

技术工人待遇将全面提高 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将不低于管理人员

2018-03-23 11:54 编辑:TF010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3月28日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提出全面改善技术工人待遇水平。

胡铁湘摄

据了解,目前中国拥有1.65亿技能劳动者,但其中仅有4700多万是高技能人才,仅占就业人员的6%。从市场供求看,技术工人的求人倍率在1.5以上,高技能人才达到2,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要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大力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全面加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各地要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待遇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政策,包括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解决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住房问题,重点考虑高技能领军人才落户需求并放宽落户条件限制等。

除了高技能领军人才,普通技术工人的收入水平也将得到提高。《意见》要求,各地要实施工资激励计划,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鼓励企业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补助性津贴制度,提高技术工人津贴水平。

同时,建立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科学确定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并实现合理增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

此外,还要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推动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方式,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来源:北京晚报 代丽丽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