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被强奸警方不立案,朝阳检方通报!北京警方也回应了
8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张某反映公安机关对其报警不予立案,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一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张某(女,24岁)提交的立案监督申请,反映公安机关对其遭受强奸的报警作出不予立案决定问题,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于2021年8月5日受理此案,现正在依法调查核实。
8月18日,据@平安北京,针对张某通过网络反映公安机关对其被强奸不予立案一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目前,警方正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并对案件进一步复查。
(原标题:关于张某反映公安机关对其报警不予立案,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情况通报)
来源:平安北京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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