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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共有451件汽车欺诈案例 消费者最高获赔1381万余元

2019-04-08 10:38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汽车消费纠纷一直是消费热点问题,有关汽车欺诈的消费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消费者网(www.bjxf315.com)联合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对最近3年的汽车欺诈案件进行了梳理。今天发布的相关报告显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布的涉及汽车欺诈案件的判决书共451份,其中法院已判决构成欺诈的案件261件,占比57.87%。451件汽车欺诈案件共涉及到69个汽车品牌,大众、奥迪、宝马构成汽车欺诈案件数量较多。

汽车欺诈案件涉及的问题

3年451件 涉及69个汽车品牌

据统计,451件汽车欺诈案件共涉及到69个汽车品牌,既包括奥迪、奔驰、宝马、保时捷、凯迪拉克、劳斯莱斯、路虎、玛莎拉蒂、沃尔沃、英菲尼迪等“豪车”品牌,也有马自达、比亚迪、标致、别克、大众、丰田、福特、现代、雪佛兰等家用经济型轿车品牌。

从涉及欺诈案件数量来看,大众汽车涉及欺诈案件数量最多,共有52件,占比11.53%;其他进入“前十”的依次是:奥迪、宝马、奔驰、福特、路虎、丰田、日产、别克、长安汽车。

在法院判决构成欺诈的261件案件中,大众汽车构成欺诈案件数量第一,共有33件,占比12.64%;奥迪汽车和宝马汽车构成欺诈案件数量并列第二,均为19件;其次是福特、丰田、奔驰、路虎和别克、Jeep、起亚、日产、长安、现代汽车和众泰汽车、北京汽车、标致汽车、东风汽车、海马汽车和江铃汽车。

汽车欺诈超8成涉及合同纠纷

研究分析最近3年的451件汽车欺诈案件发现,欺诈问题主要涉及合同纠纷、产品质量、维修服务、虚假宣传4个方面。其中,涉及合同纠纷案件最多,共有375件,占比83.15%;涉及产品质量案件第二,占比11.53%;其次是涉及维修服务案和虚假宣传案。

在261件法院判决构成欺诈的案件中,判决构成欺诈的主要原因是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更改行驶里程、二次出售、更换过发动机、车辆有保险和临时牌照记录、召回车辆、更换过零部件、售前经过维修、虚假宣传、粉尘车以次充好以及车辆存在缺陷等隐瞒事实真相问题。

三倍赔偿占比超8成 最高赔了1381万余元

在法院判决构成欺诈的汽车案件中,赔偿项目类型主要有购车款、获利数、定金、佣金、维修费、服务费、酌情赔偿、车壳价款、玻璃价格、更换刹车片等赔偿类型。在法院判决构成欺诈的汽车案件中,最高赔偿金为13815085.74元。

在这起案件中,涉案车辆“劳斯莱斯”购买金额460余万元,汽车销售公司涉嫌修改涉案车辆的里程数,存在告知虚假情况及隐瞒真实情况等欺诈行为,法院因此判定销售公司“退一赔三”。

在法院判决构成欺诈的261件汽车案件中,法院判决3倍赔偿的案件数量最多,共有219件,占比83.91%;赔偿1倍的案件数量排第二;赔偿2倍和酌定赔偿的案件数量并列第三。

在法院判决不构成欺诈的190件汽车案件中,法院判定赔偿的汽车案件33件,其中赔偿金额大于1万元的案件占比54.55%;法院判决的最高赔偿金额为362542.12元。

构成欺诈的汽车案件赔情况偿

观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均涉嫌欺诈

消费者可要求3倍赔偿

“所谓欺诈,主要指经营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欺骗消费者与其签订消费合同的行为。”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汽车消费也不例外。如果经营者在销售汽车或提供汽车维修服务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同样可以依据《消法》要求3倍赔偿。

陈音江认为,在汽车消费过程中,如果汽车厂商或销售商存在故意隐瞒车辆真实情况,如故意隐瞒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隐瞒车辆之前的保险和临时牌照记录,隐瞒车辆售前的维修记录以及车辆使用后故意更改里程等,都涉嫌构成欺诈;如果汽车厂商或销售商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比如将粉尘车以次充好,明显虚构电动车续航里程以及其它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选择的虚假宣传行为,同样涉嫌构成欺诈。

“欺诈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性,性质十分恶劣,理应受到社会监督和惩罚性赔偿。”陈音江建议,在新修订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进一步加大车企和汽车销售商家的举证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督促汽车厂商或销售商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北京晚报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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