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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学校,教育用地建起商品房!“特事特办”不是违法借口

2019-05-06 17:25 编辑:TF021 来源:长安观察

“直到房地产公司的推土机推倒学校的围墙,我们才知道这块地竟然已被拍卖了!”——说起自己的遭遇,邹华丽依然情绪激动。

据人民日报最新报道,此事发生在兰州市安宁区,缘起于2011年。当时当地国土局将一块地划拨给民办学校——春晖学校。然后在未告知学校的情况下,又将这块地拍卖给一家房地产公司。而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细节浮出水面。其中,土地还没收回就先拍卖转让,土地补偿款被冒领侵占,委托文书系伪造等问题一一暴露,样样令人震惊。

面对种种质疑,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副局长陈宇辉给出的回应是,“这块地处于黄河风情线上,周边都规划为商品房了,这里孤零零地建一个补习学校,不协调。”同时她也承认,“程序上确实有问题。”“但这是市里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所以特事特办了。”

从全市整体布局出发规划建设楼宇、从全市招商引资大局考虑问题,当然没错。但这些不是明知“程序有问题”还“大开绿灯”的借口。

以这桩官司而言,单纯从“一地两卖”的操作上,某些部门和负责人都难辞其咎。说好的教育用地一夕变成了商品房地块,其中是否存在“拍脑门”决策,乃至是否掺杂利益勾兑和交换,都还有待深究。即便变更方案是经过科学论证、严谨调研、集体决策的,但不与利益相关方沟通,不考虑善后事宜,就擅自改变土地归属,显然是违法违规操作。

更令舆论愤慨的是,有关部门“一错在前”,却将“特事特办”当成尚方宝剑。拍卖程序已然违法了,还试图以更离谱的方式逃避责任。土地证给到了民办学校,当时的报纸都已公开声明,相关部门却矢口否认称“没下发”;补偿款打给了非法人指定的个人账户,却还在甩锅“我们不是公安局,不负责鉴定委托书的真伪”。

诚然,相关部门占据地位强势,拥有资源优势,一般企业与其对证,基本上都处于劣势。尤其是将“特事特办”当成尚方宝剑,大多数人都会作出一定的让步。而“特事特办”的做法,根本上也是为了惠及大多数群众。这应当成为一个部门、一地官员作决策的初衷和归宿。

目前,对于“一地两卖”,相关部门是否有责任,兰州方面还没有明确回应。但我们相信,如今盖子已经被揭开,“一错再错”的荒唐事一定会画上句号。

 

来源:长安观察

撰文:田闻之

流程编辑:TF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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