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6日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公布已经三年,实施情况如何?未来应该在哪些领域下大力气?日前中国工程院组织50余位相关领域院士和专家,对《大气十条》进行中期评估。昨天评估报告发布,指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已经显现,全国城市PM2.5、PM10浓度呈下降趋势,总体预期能够实现规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报告同时也指出,空气质量面临形势依然严峻,冬季重污染问题突出,尤其是北京要完成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2017年终期目标,需要付出更大努力,要破解冬季燃煤散烧取暖的顽疾,重点推进南四区大气污染治理。

成效
74城市PM2.5降幅超两成
《大气十条》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此次评估整合了环保部、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和有关科研院所的地面长期定位观测、典型过程综合观测、卫星遥感反演等数据,采用多种技术方法对全国空气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和污染特征进行了评估和印证。
评估报告显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和超标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数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相对于2013年的72微克/立方米下降23.6%;日均值超标天数的比例由2013年的33.2%降至2015年的20.8%。重污染方面,74个重点城市共发生846天次重度污染和238天次严重污染,较2014和2013年降幅分别为28.1%、24.9%以及49.9%、63.7%。
解读
空气改善并非“天帮忙”
评估测算结果显示,实施《大气十条》使全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机动车的减排贡献在城市更为显著。以北京市为例,2013至2015年北京共淘汰黄标车122.2万辆,氮氧化物、PM2.5减排量为3.47、0.26万吨,分别贡献了两种污染物减排量的71%和16%,说明《大气十条》在控制机动车污染的方向是正确的,措施是有效的。
此外重污染预警措施的实施也对降低污染程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底北京市及周边省份两次启动红色预警使得重污染期间北京市PM2.5日均浓度下降17%至25%。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20%左右的浓度削减可能使PM2.5浓度降低100微克/立方米以上。
近年来空气质量改善,不少人都将此归功于“天帮忙”。但是评估报告却指出,京津冀地区2014、2015年污染气象条件状况相对2013年分别转差约17%、12%,长三角地区转差约6%和1%,珠三角和成渝地区污染气象条件状况变化不大。这说明气象条件状况在《大气十条》实施过程中没有对空气质量的改善起到“助推”作用,在京津冀等重点地区甚至起到了不利作用。
尤其是在2014、2015年冬季期间,各重点地区不利气象条件出现天数均超过2013年,特别是2015年冬季京津冀地区超过2013年的天数在各重点地区中最多,导致重污染多次发生,严重影响人们对空气质量年均值改善的直观感觉。
形势
冬季重污染突出 臭氧污染显现
评估报告也指出,我国空气质量面临形势依然严峻,冬季重污染问题突出,重点区域大气臭氧污染问题显现。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只有7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21.6%。全部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次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次所占比例最高,达83.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全国重污染天气高发地区,占全国总天次的44.1%。重污染天气对京津冀、长三角和成渝地区PM2.5年均值的贡献分别为40%、10%和20%。
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67.4%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在冬季,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全国重污染天气高发地区,占全国总天次的44.1%,重度污染的频繁发生极大的抵消了民众对于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观感受。
此外报告提出,全国范围内夏季臭氧浓度的攀升给我国大气污染的进一步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长三角、成渝和中西部地区夏季臭氧超标已经到达了不容忽视程度,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最高值出现在北京,高达203微克/立方米,这给夏季北京空气污染治理带来了新的压力。
建议
北京大气治污
需用“超常规手段”
报告特别指出,北京完成2017年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终期目标需要付出更大努力,在《大气十条》实施的三年中,北京PM2.5年均浓度由2013年的89.5 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80.6微克/立方米,虽有明显改善,但要达到《大气十条》规定的2017年的年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标,需要北京采用超常规手段,联合周边省市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
报告指出,降低大气PM2.5浓度年度平均值的关键是减少重霾污染天数。河北省(石家庄)之所以近三年来PM2.5显著下降28.7%(石家庄三年下降43.6%),主要是因为重霾污染天从130天减少到了50天左右;北京之所以PM2.5浓度仅下降了9.9%,与重霾污染天数下降少密切相关。具体到北京,如果消除近三年平均每年48天的重霾污染,北京大气PM2.5年度平均值就可能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报告针对北京提出了六项建议措施,一是要采取坚决措施应对秋冬季重污染问题,重点破解冬季采暖燃煤散烧顽疾,针对北京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区以及丰台、房山、通州、大兴南四区,采用煤改电和冬季特别电价等措施,解决冬季居民采暖问题;二是要重点推进北京南四区大气污染治理,精细化城市管理,严控扬尘污染,基本淘汰南四区燃煤锅炉,尽快完成南四区污染小企业退出;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北京市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能力;四是要建立和完善非道路移动源的大气污染排放控制体系,建立统一的非道路移动源台账系统;五是科学确定北京市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的协同减排策略;六是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力度。
保定、廊坊等
应增PM2.5年均浓度目标
扩大到京津冀地区,报告指出要将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尽快率先启动《京津冀环境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大气部分,构建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机制、机构和运行体系。严格控制北京周边传输通道上的污染排放,严控周边地区高架点源。采取措施切实降低秋冬季污染源活动水平,在京津冀地区划定“工业错峰生产区”。
要增加对京津冀地区天然气供应额度,采用煤改气、煤改电等方式对北京周边传输通道地区的工业用煤和散煤进行替代。针对保定、廊坊等北京周边城市,除《大气十条》规定的PM2.5下降比例目标外,增加PM2.5年均浓度目标。
中国工程院“大气十条”评估工作组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贺克斌表示,为达到这一目标,今年5月下旬,环保部和京津冀联合印发通知,提出2016年至2017年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措施。在重申60微克/立方米这一目标外,还对保定、廊坊等北京周边城市提出了具体的PM2.5年均浓度目标,“基本上都要下降20微克左右”。
报告还建议尽快启动国家“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重点开展柴油机、非道路、船舶的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实施冬季供暖地区应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技术体系和相关制度。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张航 制图 王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