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故意瞒报灾情将被追责
2016年8月2日讯,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昨天说,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应按要求及时、准确、规范统计上报灾情,对故意瞒报灾情,造成恶劣后果和严重不良影响的,应按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
防灾抗洪 资料图
李立国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民政系统防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上表示,要清醒认识到,在新媒体、自媒体普及条件下,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防灾救灾工作情况下,在人民群众加强监督和维护合法权益中,瞒报灾情是会被揭穿的,是要遭受举报批评的。他说,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灾情报送工作,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避免迟报、漏报灾情,杜绝瞒报灾情。上报灾情和发布信息,一定要及时报、主动报、准确报,不要被动报、滞后报。
对于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尤其是造成灾区交通、电力、通讯中断的情况,李立国指出,各地应迅速组织力量就此开展灾情核查工作。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据新华社)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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