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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村干部1万补偿款收11万 吞10万换来5年徒刑

2016-08-23 13:50 编辑:TF005 来源:网络

2016年8月23日讯,1万元的补偿款收条改成11万元,600棵银杏树替换死梨树……今天上午,市纪委通报门头沟3起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两名村官滥用手中的权力,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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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翅镇饮马鞍村党支部原书记、经济合作社原社长付兴军,利用职务便利,在支付给他人建房补偿款1万元后,将他人交给其保管的收条变造成11万元,将其中10万元占为己有。最终,付兴军被开除党籍,因为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永定镇石佛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刚,在2013年石佛村拆迁工作启动后,为骗取拆迁补偿款,伙同他人将其承包荒山果园内已死亡的梨树换成600棵成型银杏树,并利用职务便利予以确认,获得拆迁补偿款268万元,王刚分得了其中的134万元。王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妙峰山镇陈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陈国胜,先后将13项工程承包给无资质个人,并用承包人提供的不合规发票结算工程款,涉及金额186.0925万元,且其在实施上述村内工程时未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部分事项无会议记录。陈国胜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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